妇人3年拐卖11幼童含亲子 同伙称“什么生意都不如卖小孩赚钱”
9月18日,内地备受关注的“余华英拐卖11名儿童案”一审判决余华英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而余华英认为“判得太重”当庭表示上诉。判决显示,让余华英走上“人贩子”之路的竟是以5000元将自己的亲生儿子卖掉。
据此前报道,余华英的落网,要归功于被她拐卖的儿童之一杨妞花,她在被拐卖的26年后寻亲成功,并将余华英告上法庭。立案不到一个月,余华英被警方抓获。
《新京报》报导,2022年6月19日,杨妞花在指认嫌疑人照片时一眼认出了余华英,“就是她,她的形象在我脑子里一直存在,窄窄的脸,外眼角往下耷。 ”余华英也记得杨妞花的样子,今年7月14日,案件一审开庭时,杨妞花坐在原告人席上问:“你还认得我吗?”余华英低声答“认得”,没擡头。
杨妞花是余华英拐卖的第五个孩子。据余华英供述,1995年初的冬天,她在贵阳租住寻找小孩卖到河北邯郸,但半个月没找到合适的男孩。余华英盯上了住在一楼5岁的杨妞花。某日早上,趁大人外出,她以“带你去玩”将杨妞花带到贵阳火车站前往邯郸。
杨妞花的姊姊杨桑英回忆说,妹妹丢了之后,父母天天找,也拜托老家的亲朋好友帮忙寻找。担心人贩子将妹妹带走,家人拿著棉被住在火车站,还向算命的“神婆”请求答案。两三年后,耗尽全部希望的父母相继过世。
长大后杨妞花也一直寻找回家的路。她向“宝贝回家”(寻亲公益组织)的义工求助。2021年5月3日,她又在互联网上发布一则寻亲影片,顺利引起了上万名网友的关注,包括她的亲姊姊。
2021年5月15日,杨妞花终于回到贵州老家,在父母坟前她跪倒在地号啕不止。为让人贩子受到惩罚,2022年6月5日,杨妞花在贵阳市公安局报案,警方立即立案调查,2022年7月,嫌犯余华英已被逮捕。
从亲生儿子开始 3年期间拐卖11个孩子
今年6月9日,贵阳市人民检察院通告称,检方依法对余华英拐卖儿童案提起公诉。7月14日,该案在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警方调查发现,被余华英拐卖的儿童不止杨妞花一人。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余华英于1993年至1996年期间,伙同龚某良(已故),为牟取非法利益,在贵州省、重庆市等地进行孩童拐卖,将被拐儿带至河北省邯郸市,透过中间人介绍,寻找“买家”以此获利,其间共拐卖儿童11名。
余华英供述,她与未结婚的第二任丈夫龚某良在1992年生下私生儿子,由于无力抚养将亲生儿子以5000元卖到邯郸。
其后,余华英伙同龚某良在1993年春节期间将一名6岁男孩以4000元价格卖到河北;同年8月,又有来自同一个家庭的两兄弟被拐走。1994年7月,1995年7月,1996年7月,一直到1996年10月。“买糖吃”“出去玩”,大同小异的作案手法,余华英和龚某良陆续拐卖了8个孩子。这些孩子多在5岁左右,最大的8岁,多是男孩。
“卖小孩赚钱”8个家庭支离破碎
孩子们被带往河北邯郸,通过中间人卖给当地的家庭,价格一般是四五千元,最高的12500元,最低的就是杨妞花,3500元。“什么生意都不好做,还是卖小孩赚钱。”龚某良曾这样对余华英说。
8个支离破碎的家庭,有些父亲直到去世也没看到孩子回来;有的夫妻因此离婚;有父亲想尽办法找孩子,几乎倾家荡产。
9月18日,该案宣判。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余华英为牟取非法利益,多次拐卖儿童,其行为已构成拐卖儿童罪,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应予以严惩。于是作出判决,对被告余华英以拐卖儿童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余华英在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杨妞花(李素燕)等经济损失各人民币三万元。
曾因拐卖儿童被判八年
据余华英一份写于2004年10月14日的自述显示,她曾因犯拐卖儿童被云南省大姚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年,经减刑于2009年5月18日刑满释放。当时法院认定,余华英曾与他人合伙,在2004年3月及4月分别拐带一名男童到河北永年。她亦曾供述,2000年自己因涉嫌拐卖儿童罪,被河北省邯郸市公安局刑事拘留2个月。
本次一审开庭时,被告余华英当庭表示认罪认罚,但附带的民事部分,表示自己无力赔偿。她也在提及自己卖掉了亲生儿子,和讲述女儿无固定学校读书时,内疚哽咽。
杨妞花亦落泪表示“心突然放下来了,掉泪掉了两分钟,希望父母安安心心的,以后不要再惦记我和姐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