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买鹦鹉判5年买妇女才判3年?八孩母案网民要求对买卖方处极刑
日前,江苏徐州丰县8个孩子的母亲被家人以铁链拴在破屋一事引发内地广泛关注,虽官方调查指出,该女子是流浪时被其现任丈夫收留,罹患精神疾病,已对其展开救治并进一步援助其家庭。但仍然引发大量网民质疑,认为该案件涉及人口拐卖。
《新华社》记者、科幻作家韩松2月6日也微博发文指出,这几天让他更加关注的不是冰墩墩(北京冬奥吉祥物),而是妇女拐卖问题。此前有内地法律学者指出,内地人口拐卖猖獗是因为根据法律“买一个妇女,最高才判刑3年,而买几只鹦鹉,就能判到5年”。许多网民因此要求提高人口拐卖的刑责,对买卖方一律处以死刑。
日前,江苏徐州丰县女子杨某侠被曝遭家人以铁链拴在破屋里,她为丈夫生育八个孩子,其丈夫被指涉嫌人口贩卖并对杨某侠精神和身体虐待。当地官方此前通报指出,该女子罹患精神疾病,已对其展开救治并进一步援助其家庭。但这份通报引发大量网民质疑。
1月29日,有微博用户发文称,受害女子与其叔叔家25年前(1996年)失踪的12岁女儿李莹容貌接近,“她的爸爸因为思女成疾已经去世了”。同时这位网民也上传了当时失踪女孩李莹的家人发布的寻亲消息和照片。舆论再次发酵,“拐卖妇女”问题引发广大讨论,许多网民认为,拐卖妇女和儿童应该“买卖方一律同罪,都该处以死刑”。
但北大法学教授车浩日前在微信公众号“中国法律评论”,就收买妇女该不该提高刑罚一事做出解说。他提到,按照刑法第240条规定,拐卖妇女罪,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情节严重的,最高刑罚可以到死刑。但收买被拐卖妇女罪,也就是通常所说的“买媳妇”的行为,处罚则明显为轻。刑法第241条第1款规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他提到,许多学者和民众都认为,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的法定刑太轻了,不利于打击拐卖妇女犯罪,提出“买一个妇女,最高才3年,而买几只鹦鹉,就能判到5年”在强烈的对比下呼吁修改刑法,大幅提升买方法定刑的声音,在网络上已形成一股浪潮。
车浩指出,收买被拐妇女罪的收买行为本身,确实只有最高3年的基本刑。但收买后出现的强奸罪、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应当与收买被拐卖妇女罪数罪并罚,而非择一重论处。
因此,如果全面地评价,收买被拐卖妇女的行为,不能仅仅著眼于第241条第1款本身,而片面地认为“收买妇女是一个轻罪”,而要结合第241条的全部条款综合评价成一个重罪。例如,《刑法》241条第2款规定,收买妇女后强行发生性关系的,按强奸罪论处,而强奸罪最高刑可以到死刑;第3款规定,收买妇女后拘禁或者伤害的,按非法拘禁罪或伤害罪论处,两罪最高刑分别可以到15年和死刑。
但是对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从轻处罚;按照被买妇女的意愿,不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不过亦有许多民众认为“购买妇女儿童”,就是一种未来重罪的“预备犯”。此外,中国法学教授如罗翔提到,当前法律对于买人的制裁力度甚至比买动物还要来得轻缓。这样一来,不免有“人不如猴、人不如鸟、人不如物”的感觉,会让人对法律的公正性产生怀疑。
而目前,对江苏徐州八孩母亲一案以及人口拐卖相关的讨论仍在持续。据了解,《新华社》记者、科幻作家韩松2月6日在微博发文指出“这几天我更关注的不是水门桥(《长津湖》续集)也不是冰顿顿(指北京冬奥吉祥物冰墩墩),是拐卖妇女的,是网上讲江苏丰县八个孩子妈妈被虐待精神失常疑遭拐卖的事情”。据了解,韩松在《新华社》长期担任对外部记者,目前则是《新华社》对外新闻编辑部副主任,但目前该篇微博文章已被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