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成本炸收费站特效片也涉寻衅滋事? 广西男被警行拘兼罚款惹议

撰文: 叶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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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一名男子在社交平台上发布“弹指特效轰炸收费站”短片,虽然摆明就是“Lowcostcosplay”,但他仍因此惹上麻烦。
玉林市警方在周五(29日)通报,指当事人杨某“扰乱了社会秩序,造成不良的社会后果,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对其处以行政拘留10日、罚款500元(人民币.下同)。

短片起初是有一只手弹了一下手指,随后就有激光从指尖射向收费站所在的方向,最终是猛烈的“爆炸”。值得一提是,短片有特别写明是“炸掉塘案收费站”。在10月29日,玉林市公安室局发布一份通报,指制作上述短片的男子杨某,他为寻求刺激,制作并发布“爆炸视频”,“扰乱了社会秩序,造成不良的社会后果,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警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依法对杨某处以行政拘留10日,罚款500元。

杨某涉嫌寻衅滋事,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10日、罚款500元。(影片截图)

事件引来舆论热议,不少内地网民留言指警方的决定有问题,甚至有滥用职权的嫌疑,“可能玉林刚通网,看不出来是特效吧”、“请问这个犯了甚么法?怎么想抓就抓?”、“那拍电视拍电影的那些抓不抓?”、“视频没引起恐慌,处罚决定是真引起恐慌了”。

玉林市公安局相关工作人员回复传媒查询时就称,可能是因为警方认定他有造成一定的社会影响。而有受访的律师就认为,根据警方列出的处罚依据,应是适用该法例中“其他寻衅滋事行为”。但杨某的短片特效痕迹相当明显,仅从短片内容而言,加上警方现时尚未公开所谓造成“社会后果”具体证据,故警方对其的处罚,适当性值得商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