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老大逃死刑】出狱后涉黑案开审 孙小果数罪并罚被判刑25年

撰文: 布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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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恶霸孙小果“死而复生”案备受关注,继云南高院上月中旬开庭审理涉案公职人员及关系人后,孙小果等13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犯罪一案,近日亦于玉溪中院正式开审。
值得一提是,云南高法院此前已再审孙小果于1997年所犯的强奸、强制侮辱妇女、故意伤害、寻衅滋事一案,将会择期宣判。

孙小果等13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犯罪。(微博)

据起诉书指,孙小果于1994年、1997年因犯罪两次被判刑,特别是1997年犯强奸罪、故意伤害罪、强制侮辱妇女罪、寻衅滋事罪,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孙小果出狱后,网罗刑满释放人员和社会闲散人员,以昆明市五华区国防路的昆都M2酒吧为依托,逐步形成以孙小果为组织者、领导者,顾宏斌、曹靖、栾皓程、杨朝光为积极参加者,冯俊逸、赵捷、王子谦等人为其他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先后实施开设赌场、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故意伤害、聚众斗殴、妨害作证、行贿等犯罪及其他违法行为,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管理秩序。

逃过死刑的孙小果,获多次减刑并出狱后,摇身一变成夜场大佬。(资料图片)

法院在周五(8日)宣判,其中孙小果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妨害作证罪、行贿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5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12人则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至15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据此前消息,孙小果在1994年因参与一宗轮奸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但其后获协助违法办理保外就医,得以成功避免入狱服刑。孙小果及后于1997因强奸多名女性,其中包括未成年人,并有当众强奸情节,以及犯有故意伤害罪等,被法院数罪并罚,终审判处死刑。然而,孙小果并未伏法,却通过发明专利获得多次减刑,出狱后更摇身一变成为夜场大佬。

(综合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