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极限运动】吴咏宁挑战期间失手堕楼亡 直播平台须赔偿惹议

撰文: 叶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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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常在网上直播,被誉为“高空极限运动第一人”的吴咏宁,于2017年底挑战湖南长沙某高楼期间,失手堕楼身亡。
吴咏宁的家人认为多间直播平台未尽审查及监管义务,向法院提起诉讼,目前已获“花椒直播”赔偿各项损失共计3万元(人民币.下同)。

吴咏宁是高空极限挑战领域的网络红人,拥有超过130万的粉丝。(微博)

事发在2017年11月8日下午,吴咏宁当时在湖南长沙华远国际中心的楼顶平台,挑战空中引体上升,可惜挣扎约20秒,再无力返回平台,最终失手堕楼身亡。吴咏宁本身是湖南宁乡人,曾经做过“武行”,亦在浙江横店当过“茄哩啡”。自2017年2月起,吴咏宁在多间直播平台直播高空极限挑战,旋即成为该领域的网络红人,拥有超过130万的粉丝。

吴咏宁出事后,不少网民都认为此类极限运动太危险,不适合在网上播出,其后美拍、快手、火山小视频等直播平台亦相继下架吴咏宁的帐户和相关影片。

吴咏宁母亲何女士事后提告,并于周二(21日)获北京互联网法院一审宣判胜诉,判决花椒直播要赔偿。有关判决引起热议,网民反应两极,有的认为直播平台理应一分钱也不赔,有的则认为只有3万元太少。

吴咏宁在2017年11月8日失手堕楼身亡。(网上图片)

对此,何女士的代表律师解释,事实上家属清楚吴咏宁堕楼身亡的主要原因与直播平台无关,其责任相对较小,故诉请的赔偿金额并不高,家属并不是要敲诈或漫天要价。家属认为,花椒直播等直播平台明知吴咏宁发布的影片都是冒着生命危险拍摄,却没有告诫和制止,甚至鼓励和推动,例如花椒直播曾在2017年9月推广新版本时,邀请吴咏宁合作,要求其在大楼楼梯上表演“将身体悬挂在楼梯处”,属于未有尽到安全提示、安全保障的义务,应对吴咏宁之死承担一定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