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女写“BL”小说卖七千本被捕 涉贩卖淫秽物品判囚十年半
“耽美作品”现多指描写男性间的恋爱的创作类型,撰写销售此类作品,在内地有触犯刑律的风险。
10月31日,安徽芜湖县人民法院做出宣判,几名编写贩卖耽美作品的女子,犯制作、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等罪,分别被判处十个月到十年零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
案情曝光后,有不少网民认为法院量刑过重。
2017年,一本名叫《攻占》的书籍突然在互联网上火爆起来,短短几个月时间,该书籍就通过互联网销售数千本。而这样一本“畅销书”也引起了国家扫黄打非办的注意。经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出版产品品质监督检测中心鉴定,鉴定样本《攻占》为“淫秽出版物”。
据称,《攻占》是一本男男同性恋的书籍,亦即通常所称“耽美作品”或“BL作品”。警方称书中还充斥著大量与性变态有关的暴力、虐待、侮辱等行为,“内容十分的不堪入目”。
2017年11月至今年5月23日,警方先后将犯罪嫌疑人刘某某、何某、杨某某以及林某某抓获。
据称,刘某某编写出《攻占》等书籍,何某、杨某某帮助刘某某复制印刷,林某某则对书籍进行排版、校对。截止到警方抓获刘某某时,刘某某已经通过互联网销售各类淫秽书籍七千余本,非法获利15万人民币。
2018年10月31日,芜湖县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刘某某犯制作、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被告人何某犯制作、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非法经营罪被合并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被告人杨某某犯非法经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宣告缓刑三年并处罚金;被告人林某某犯制作淫秽物品牟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被告人葛某某犯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
一审宣判后,刘某某、何某等人对判决不服,向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此案在内地网上曝光后,引起不少争议。有网民认为中国法律落后、不近人情,亦有不少网民认为法院量刑太重,仅仅获利15万就要囚禁超过十年,“强奸犯都判不了这么久”,还有网民提及此前的范冰冰偷税案:“偷税漏税几个亿的没事,她写书卖七千册你判她十年”。
(芜湖广电)
网民评论:
偷税漏税几个亿的没事,性侵的八个月,她写书卖七千册你判她十年。
说个笑话,有个地方监管文化产品,比监管药品食品安全更加严格。
确实违法了,但量刑太不合理了太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