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单车深夜充电爆炸致18岁少年身亡 涉案车竟转手6次涉非法改装

撰文: 许祺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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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单车以便利著称,广受各年龄层喜爱。然而,江苏泰州泰兴却发生了一起悲剧,一辆正在充电的电单车深夜突然爆炸,导致年仅18岁的车主小磊不幸丧生。此次事件的责任究竟该由谁承担,引发广泛关注。

据江苏城市频道《零距离》报道,涉事电单车经过多次转手,小磊透过某二手平台购买了该车,仅仅12天后,在家中充电时突然爆炸。据悉,最先察觉异常的是小磊的外公,他发现电瓶在充满后仍发出“滋啦”声,随即拔掉插头。然而,当小磊起床查看时,电瓶随即发生爆炸。

江苏泰州泰兴一辆正在充电的电单车深夜突然爆炸,导致年仅18岁的车主不幸丧生。(荔枝新闻)

消防队接报迅速赶到现场控制火势。小磊的外公外婆因躲在卧室仅脸部轻微烫伤,但小磊全身多处被严重烧伤,送医抢救无效不幸离世。医院病历记载,小磊全身90%以上被烧伤,包括多处三度及二度烧伤,并出现呼吸道烧伤、休克及多器官衰竭,最终在转院途中去世。

根据消防部门认定书,火灾原因排除了火种遗留、雷击及外来火源,但“不排除电池故障”。警方调查发现,涉事电动车已被转卖六次,小磊是第七位买家,且该车存在非法改装的情况。第一位车主赖某曾将车辆委托维修店进行改装,包括更换锂电池等。

江苏泰州泰兴一辆正在充电的电单车深夜突然爆炸,导致年仅18岁的车主不幸丧生。(荔枝新闻)

事发后,小磊家属将6名卖家及维修店店主告上法庭,要求共同赔偿。然而,各被告在庭审中均辩称无法确定爆炸原因,自己不应承担责任。

法院认定,涉事电动车属违法拼装及改装,转卖过程中所有相关责任人均存在过错,且无法确定具体侵权人,因此判定七名被告需连带承担40%责任。同时,小磊明知车辆为拼装车仍购买使用,且在客厅充电时未正确处置异常情况,需承担事故的60%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