熔炉现实版|特殊学校校长性侵残障女生 强制猥亵强奸罪成囚15年
湖北省随县博爱特殊学校刘爱业,去年被揭发频繁地在办公室猥亵甚至强奸多名残障女孩,却因为强奸等其他指控无证人或证据,仅因犯强制猥亵罪获刑3年半。事件引起社会各界关注,随县人民法院之后宣布再开庭审理。
1月8日,性侵案受害者家属及代理律师透露,刘爱业强制猥亵、强奸两罪并罚,判囚15年。
《红星新闻》报道,性侵案受害者家属透露,法院判决刘爱业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与原判决有期徒刑3年6个月刑罚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禁止刘爱业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并需向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涂某某赔偿经济损失9341.8元(人民币)。
该案受害者诉讼代理人万渺焱律师表示,此次强奸案判决出现了猥亵案中的两名受害者。
判决材料显示,刘爱业及其辩护人在庭审中提出,鉴定意见认定受害者王某某无作证能力,其陈述不应采信,但此辩护意见未被法院采纳。
法院查明,2023年9月18日,随县公安局依法委托随州市中心医院法医司法鉴定所,对被害人王某某在案发时的精神状态、性自我防卫能力及作证能力进行鉴定。
随州市中心医院法医司法鉴定所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书认定,王某某案发时及目前患有精神发育迟滞,处于中度智障状态,评定其于本案中为无性防卫能力,评定其目前无作证能力。
法院判决认为,王某某为本案被害人而非证人,虽然被害人陈述和证人证言均是对案件经过的描述,但两者存在本质的区别。被害人对案发经过的陈述是对亲身经历、感知的事物进行陈述,证人则是对自己看到、听到的事实经过自己的提炼、总结后所作的描述。
法院判决指出,本案中,王某某作为被害人,虽具有一定的智力障碍,但其对自己被侵害过程的陈述较为清晰、相对稳定,且对部分细节的陈述非亲历不可知,故其陈述可以作为本案的定案证据。
《熔炉》现实版|特殊学校校长频性侵残障女生 仅判3年半惹众怒
据此前报道,2018年9月至2022年5月期间,刘爱业多次在校长办公室及学生寝室,抚摸、揉捏数名未成年学生的胸部等隐私部位。2022年12月,随县人民法院判决,刘爱业犯强制猥亵罪成,判囚3年半。
2023年6月,当地宣布再对刘爱业强制猥亵案进行全案审查。刘爱业后被查明涉嫌强奸罪。同年9月4日,刘爱业涉嫌强奸罪一案在随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案件未当庭宣判。据了解,刘爱业被控强奸罪开庭是以漏罪的方式重新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