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2县禁“私熏腊肉”抓到罚2千 网民抨击:下步禁开火下厨?

撰文: 许祺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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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两县近日宣布,禁止民众私下制作腊制品,要做得送往指定地点,而且还要额外付费,目的是为了防止大气污染。通告一出,引来民怨载道,内地舆论对该举措的合理性及环保效果、集中熏制点烟尘处理能力、收费标准等产生质疑。

四川通江县11月23日作出回应,称“感谢大家对我们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监督,近日我局牵头发布的《关于在通江县城区集中熏制腊制品的通告》存在工作失误,特此致歉”。

根据《极目新闻》报道,今年10月,巴中市多个街道办的负责人遭到环保局集中约谈,主因是家家户户频繁熏制腊肉,导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履职不到位,当地主要负责人被集中约谈。

四川省通江及南江两县22日由此发出通告,严禁民众私熏腊制品,诸如腊肉及腊肠都不行。若违反规定,经过劝导制止仍不改正,将处以500至2000元(人民币,下同)罚款。当地官方表示,新规定是为了应对大气污染防治法,兼顾环保和用火安全。

报道指出,城区禁止私自腌制腊制品,想要腌制腊肉、腊肠等必须送到指定的集中熏制点。不过,相关通告却引起了不少反弹,有民众就指出,大部分集中熏制点都是收费的,必须支付加工费或材料费。部分不收费的,也必须跟管理的公司购买肉品,才能够使用,被民众质疑是在帮忙广告。

不过,通江一个熏制点的负责人则喊冤,称公司不卖肉,会在城区设点收肉,再拉到工厂熏制,如果是单位有熏制需求,双方需要签订协议。如果居民送来的肉已经腌制好,加工费每斤1.6元,未腌制好则是4元每斤,“这是为了完成相关部门的环保指标,也不指望赚钱。”

相关新闻引发互联网热议,网民纷纷留言批评“真是奇闻,啥时五千年传统文化也要干预收费了”、“统一熏制就不污染环境了?”、“干脆禁止大家明火下厨好了”。

时至23日,通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回应称,此前发布的通告规定存在工作失误,特此致歉。南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表示,后续若叫停或继续实施此前规定的具体方案,会向公众公布。巴中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称,相关部门已对此事展开调查,市局暂不便作出具体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