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买40盒心意月饼赠客户竟有霉斑 男子投诉市监局要求退一赔十

撰文: 范玉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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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买月饼送人是寻常事,但若月饼出现质量问题则难免有些尴尬。近日,四川有男子在中秋来临之际买了40盒月饼赠送给外地客户,不料有客户收到发现月饼表面有许多白色霉斑,这让男子觉得十分尴尬难堪,本是用于维系人情的月饼,却让他连连道歉了几天。男子随后更将此事投诉至当地市监局,要求退一赔十。

据陆媒《红星新闻》报道,刘先生在四川自贡经营一间公司,内地黄金周来临,他按照计划订购了40盒有四川本地特色的冷吃兔月饼送给外地客户联络感情,共花费2400余元。

这是一款由四川阿郎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冷吃兔月饼”,每盒8个,每个都用小包装袋进行独立包装,盒身标注生产日期为2023年8月30日,保质期为45天。

刘先生购买的月饼,表面出现白色霉斑。(红星新闻)

但是,在已经寄出20多盒月饼后,有公司驻外地工作人员告知他,拆开月饼包装后发现月饼上遍布白色霉斑,无法食用,这让刘先生感觉“很尴尬,很难堪”。

之后连续几天,刘先生向客户逐一打电话提醒道歉,并检查剩下还未发出的月饼,他指肉眼可见已经发霉的月饼有8个。

此后,刘先生联系月饼生产企业,企业同意补发40盒月饼,同时免单退款。刘先生指,起初他以为最高赔付为20倍,后来了解到为10倍,即要求月饼厂家退一赔十,但厂家只同意对发霉的月饼进行10倍赔付,这让刘先生无法接受,于是向当地市监局投诉。

月饼厂家方面则表示,收到消费者反馈的“月饼发霉”情况后,公司十分重视,第一时间进行了更换,为对方补发了40盒月饼。“如果是产品质量问题,公司不会推卸任何责任,并会积极处理。”

中秋买40盒心意月饼赠客户竟有霉斑,男子投诉市监局要求退一赔十。(示意图)

四川纵目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柄尧受访时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明确,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因此,消费者若购买月饼存在发霉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情况,有权提出“退一赔十”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