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星顺便赚外快?内地7人倒卖明星个资被判缓刑 含5在校大学生

撰文: 陈进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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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星须理性,然而内地7人为了满足其“烧钱式”追星的条件,竟倒卖起明星个人资料,例如身份资讯以及相关航班、火车票务资讯等,最终近日被判缓刑,其中5人是在校大学生。

据《检察日报》周二(26日)报道,女子林某热衷追星,但受限于家庭条件,其“烧钱式”的追星生活实在难以为继。为了支撑自己的追星“事业”,她遂打算在追星时顺便干些“副业”,结果在一次机场追星接机的过程中,和其他“同路人”发现买卖明星身份资讯以及相关航班、火车票务资讯这一“钱途”。随后,她付了200元(人民币.下同)“学费”给提供明星行程的“黄牛”,并加入了数个微信群。她只需要将“黄牛”发布的内容转发到自己的微信朋友圈就可以赚钱了,“我会在原价的基础上加1元至2元把信息卖出去,想要追星的粉丝有需要就会找我购买”。

某重点大学的在校学生陈某也是其中一员,她透过“黄牛”学会如何直接取得明星的航班行程资讯,并在交了“学费”后收到一些记录著国内一、二线明星的姓名、身分证号码、护照资料的文档,然后再根据这些信息在航空公司的官网上查询到明星的航班行程,包括起飞落地城市、航班号以及具体时间。随后她还发展“下线”来壮大自己的“副业”,3名同班同学得知有这份好差后以“爱”之名欣然加盟。

林某和同乡友人等3人采取以同样手段获取100条至2000条不等的明星乘坐航班、高铁信息,并以每条5元至20元不等的价格出售牟利;陈某等4人则非法分享公民个人资料总计724条,获利5000元至1.5万元不等。

检察官对被告进行讯问。(检察日报正义网)

2021年10月,江苏省苏州市公安局吴中分局发现辖区居民林某等人在网上收购明星航班、酒店入住等个人信息,并透过微信群售卖,于是立案侦办,不久即把林某、陈某等7人缉拿归案。该案被移送吴中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后,考虑到7名被告人的平均年龄不到24岁,其中5人是在校大学生,承办检察官遂与相关学校沟通联系,在充分了解他们的学习情况、在校表现后,决定继续适用他们保候审。

期间,林某道出自己的心声,指他们只是追星,顺便赚点零用钱,且在“饭圈”中,粉丝掌握偶像的行程资讯都是很正常的。但承办检察官指出,公民的个人资讯包括行踪轨迹,而透过航班、高铁的购票资讯可以准确判断特定自然人所处的地理位置,并且这些资讯具有一定时空特征,应当认定为行踪轨迹资讯。

最终,吴中区检察院经审查认定,林某等7人非法取得并向他人出售不特定公民个人资讯,情节特别严重,涉嫌侵犯公民个人资讯罪,但考虑到7人均是初犯,归案后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愿意接受处罚并退赃物退赔,承办检察官结合案件具体情况提出对他们作轻缓处理的量刑建议。近日,法院以侵害公民个人资料罪判处林某等7名被告人3年至1年有期徒刑,缓刑5年至1年6个月,各并处罚金。据报除已经判决的7名被告外,该案中还有其他人可能涉嫌犯罪,当局正在跟进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