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地摊政策细则不明 小贩重回街头 执法人员忧引发「暴力抗法」
9月1日起,深圳新修订的《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该条例因不再全面禁止摆摊而备受关注,然而条例却并非细则。
据《南方都市》报道,截至9月7日,条例实施一周,深圳各街道均未划定专门摆摊区域,各种流动摊贩在部分街区如雨后春笋般增加。但执法人员却不知如何进行有效管理。一名街道办工作人员表示,希望城管局等部门能尽快提供详细指引,否则各街道的行动不一致容易引起基层矛盾。
深圳多个区域,包括龙华、罗湖、福田、南山、宝安、龙岗等,都存在著沿街摊位,有些集中在靠近地铁站等人流量大的公共区域,也有一些设在大型小区门口和城中村内。此外,还有摊贩在学校附近的路口聚集,对行人和机动车通行造成了一定影响。有市民感到自从《条例》实施以来,街边摊档的数量明显增加。
莲塘口岸地铁站附近已摆满流动摊贩:
流动摊贩增加 环境、安全仍是主要问题
靠近红山地铁站的龙华区旺民街,30多个摊位在路边一字排列,烟火气十足。摊主介绍,附近形成了一个自发的夜市,过去都集中在地铁口,但因政府执法力度增加,才陆续搬到旺民街。虽然收入减少,但好在在这里摆摊,城管大多时选择“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虽然没有城管赶人,但现场仍有专人监视这个自发形成的夜市,他们的主要工作是防止摊贩流回主干道,直到摊主结束工作回家,他们的一天才算结束。
虽然地铁站附近的小贩为附近居民提供方便,但带来的环境卫生和交通安全仍然是主要问题。尤其是旺民街是通车的道路,摊位摆在机动车道一侧,存在安全隐患。此外,夜市收摊后,垃圾遍地,给清洁工作造成很大困扰。
收费市集与流动摊贩形成对比
罗湖区粤海体育休闲公园绿道也支起了许多流动摊贩。在三轮车卖手打柠檬茶的文先生称,虽然9月1日起不再全面禁止,但他仍明显感觉到摆摊管理变的更严了。“以前这整条街上都是摆摊的,光柠檬茶摊就有二三十家,现在执法车巡查得多了,大家都先躲起来了。”
距离这里不愿处,就有一家专人管理的市集。数十家用天幕帐篷搭成的简易摊位排列得井然有序,场内干净整洁,还布置有供顾客饮食用餐的桌椅板凳,跟路边摆卖的摊位形成鲜明对比。
摆摊细则未清晰 摊贩市民、执法人员皆困惑
虽然9月1日正式实施新的《条例》,但摆摊细则仍未明确。龙岗区六约路一处由群众自发形成的摆摊地到深夜亦十分热闹。常年在此出摊的吴女士非常困惑,不知划定的区域在哪、价钱如何,又要从哪里获取信息。
吴女士称,听说社区已初步划定地点,她目前的摊位附近就有一个,月租金1000元,首月免费,水费、电费和卫生费另算。不过,吴女士说该处位置偏僻人流稀少,并非她的理想之所。“就是不收钱,我也不会去。毕竟我们流动摊贩,是跟著人流走的,哪里人多去哪里。”而且明明《条例》已实施好几天了,却一直没有确切的消息。
困惑的不仅是摊贩市民,执法人员亦无细则条例可依。一名街道执法队员表示,咨询摆摊的特别多,但对于如何开放摆摊,目前相关的文件尚未公开出台。
另一街道执法部门工作人员则表示,9月1日前后,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出过一个关于规范商场外摆和摊贩经营活动的指导意见。然而,其中涉及外摆和摊贩经营的相关表述依然相当模糊,各街道仍在观望状态。
也有街道执法人员坦言,新《条例》令许多市民感到受到鼓舞,并将之解读为政府容许街头摊贩。然而,在缺乏明确指引的情况下,执法行动容易引起摊主不满,甚至担忧可能出现极端情况,如“暴力抗法”。他认为,若不尽快明确和统一街头摊贩的规范,投资并准备参与其中的市民将愈来愈多,未来的治理成本和执法成本将大幅上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