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过百元“互换特产”只收到3.99元包邮辣条 新型社交暗藏骗局?

撰文: 林芷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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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内地社交平台流行“互换特产”的新型社交,陌生网民以口头约定后互寄家乡特产,即使足不出户亦能品尝各地美食。有人会精心准备,有人却敷衍了事,背后甚至暗藏不少骗局。

《极目新闻》报道,8月初,来自内蒙古鄂尔多斯市的周小青(化名)首次尝试“互换特产”。通过私信,她与一位四川网民互留邮寄地址和联系方式,便各自开始准备家乡特产。

周小青花了5、600元(人民币,下同)为对方准备一大箱内蒙古特产,包括风干牛肉、鲜奶果酥礼包、牛奶条、牛奶棒、炒米等等。她表示,两人没有特意约定要寄价值多少钱的特产,当她收到一条腊肉和一条腊肠后,对方的心意确实未达到自己的心理预期,直至后来得知腊肉和腊肠是对方自家制作,才让她得到些许安慰。

周小青与网民“互换特产”,为对方准备了内蒙古特产。(极目新闻)

第一次的不愉快经历,并无影响周小青的“互换特产”之路。在过去一个月,她已经和北京、福建、上海等地的网民互换十次家乡特产,“每次都像开盲盒一样”。由于家中摆满各地特产,目前她只能暂缓互换活动。

不过,周小青将“互换特产”转为代购特产。据她介绍,有买家此前互寄特产的网民,也有从未打过交道的陌生网民,对方只是看到她之前分享的特产影片后想品尝,“他们把买东西的钱和邮费给我就行了,代购是免费的”。

来自新疆乌鲁木齐的王鱼(化名)也有“互换特产”,她制定了小目标,要与全国每个省份的网民互换一次,集齐全国特产。她介绍,在互换过程中,她不但品尝了从未见过吃过的各地美食,还为生活增添了些许惊喜,也结交了远在千里之外的朋友。一位来自山东的网民得知王鱼做文创产品,还在学习管理学,专门给她寄了三本管理学书籍,更特意收集当地的雪柜磁石贴给她。

王鱼收到来自山东网民寄来的家乡特产。(极目新闻)

“互换特产”敷衍了事甚至行骗?

不过,有人欢喜有人愁。8月中,来自四川成都的张艺与一名自称是陕西泾阳县的网民赵鸽约定互寄特产,价值在300至400元之间。

张艺坦言,起初与赵鸽“互换特产”的意愿并不强,但她在社交平台上答应对方,就不能食言。她先后两次向对方寄出生鲜和特产,共花费几百元并拍片记录,赵鸽则承诺向她邮寄擀面皮等特产。快递寄出几天后,张艺询问赵鸽邮寄快递的单号时,却发现自己被对方封锁。

来自山东青岛的王晓称,最近赵鸽发现有不少网民公开声讨在“互换特产”中被骗的行为,便主动发货。王晓向赵鸽寄了几百元的特产,却收到对方寄的3.99元包邮的辣条和网购的擀面皮,“这完全违背了互换约定”。

由于双方的微信和电话都是实名制,为了不让对方继续“空手套白狼”,张艺已报警处理。报道称,先后有7名网民疑似被同一人欺骗,经历极其相似,据粗略计算,他们向赵鸽邮寄的特产及邮费价值超过3000元。

难道只能“花钱买教训”?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付建律师介绍,在“互换特产”中,双方交换虽属个人行为,但某一方行为人对多人实施同样的欺骗行为,且达到“金额较大”的程度,此举可能涉嫌诈骗罪,金额达到一定标准或是发生食品安全问题,还可能涉嫌其他的刑事犯罪。

若被骗金额小,当事人可与对方沟通,要求其履行交换约定或赔偿损失;若沟通无果,可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或相关监管部门投诉,要求其介入调查并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投诉无果,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追究对方的责任,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损失。

苛金额较大,受害者可报案处理。以前述情况为例,若赵鸽先后多次使用相同手段骗取特产,且价值超过3000元属实,即可达到刑事案件的立案标准,受害者可一同报案,合并处理。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马丽红律师介绍,若“互换特产”没有事前约定价值,也没有交易习惯来约束,则双方的互易可能构成单纯互易合同,对方不需要对价值不对等作出赔偿。相反,在物品价值严重低于约定价值的情况下,其行为则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应予以赔偿,但尚不构成诈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