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大福资深女员工长期穿高跟鞋肱骨坏死?治疗期间拿不到底薪惹议
《九派新闻》报道,在沈阳的一间周大福工作十年的40岁员工刘娜(化名)去年(2022年)7月,因为腿疼的无法走路,就医诊断为左侧股骨头缺血坏死,医生建议住院治疗。刘娜却因为治疗期间的薪酬与周大福生纠纷。
刘娜表示,自己治疗到年底,因用完15日病假,公司不让她续请病假,她改用事假,却发现治疗期间没有底薪,还须自费缴纳个人的五险一金。刘娜更称, 周大福要求员工上班必须穿3至5公分的高跟鞋,每天只有30钟吃饭时间能坐著。 刘娜认为自己时常忍著病痛上班甚至加班,也是导致自己肱骨坏死的原因之一。
刘娜表示,按照周大福的规定,员工一年有病假15天。休完病假之后,公司的人就不再让她休病假,而是改为事假。住院治疗期间,刘娜发现她的底薪没有了,还要出钱缴纳个人承担的五险一金部分。
刘娜解释,因为之前休的是病假,公司要发底薪给她,自从改为事假后就不发底薪了,她认为周大福的作法不对,要求公司须把治疗期间的底薪还给她。按照合约,她的底薪为2700多元(人民币,下同)。此外,她也想从2022年12月15日开始申请医疗期,为期一年。
公司曾想发 6000余元慰问金
周大福提供的方案则是,刘娜医疗期为2022年8月至2023年7月,医疗期间,每月工资 1528元。此外,公司会另外给予慰问金6260元。刘娜不愿意接受这个方案,而且认为公司提出的医疗期时间和她提出的不符,因此拒绝接受。
针对刘娜的诉求,12月30日,周大福珠宝金行(沈阳)有限公司出具一则《告知书》,称强调公司不存在欠薪的情况。因为8至11月刘娜申请的是事假,事假期间无工资。且公司根据她的具体情况给付慰问金,她也拒绝接受。
至于刘娜认为肱骨坏死与穿高跟鞋久站有关,告知书则提到,“如果您认为您的疾病与工作相关,可依法申请工伤或者职业病认定,公司尊重您的权力,亦将按照认定结论给予相关待遇 ”。刘娜表示她不接受告知书的内容,至今仍拒绝签字。
刘娜指出,自己其实早在其实早在2021年6月就开始腿疼,医生要求她静养治疗,少走路。但公司不让她休息,她只能忍著病痛继续工作,直到2022年疼得无法上班,“我的病非常痛,去卫生间五十米的距离都要走十多分钟。”
刘娜表示,两年来自己饱受病痛折磨,工作期间更常要免费加班和久站,“正常是下午3点上班,但经常上午10点就要到。由于周大福要求员工服装须穿著3至5公分的高跟鞋,吃饭时间30分钟才能坐,她认为,这也是导致自己骨头坏死的原因之一。
律师:疾病救济费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针对刘娜的遭遇,江苏法德东恒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蓝天彬说,事假是因个人私事或原因请假,没有工资。病假是因为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治疗而请假,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
他表示,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九派新闻》查询,2022年沈阳最低工资一档标准为1,910元,80% 为1,528元,与周大福提供的方案价格一样。
蓝天彬还表示,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规定,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月到24月的医疗期: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为12个月。刘娜在公司工作10年了,医疗期可以达到12个月。
若根据律师说法,周大福提供方案并未违法。周大福工作人员受访表示,事情发生后他们多次和刘娜沟通,“我们的做法都是合法合规的。” 不过针对刘娜提及的加班、病假改事假等事,该工作人员并未回应,表示自己“仅能代表个人,不能代表周大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