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女6年结婚3次离婚2次 老公皆同一人自嘲浪费纸 网民批儿戏

撰文: 陈进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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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阜新一名陈姓女子上周六(7日)在网上晒出6本结婚证、4本离婚证,并称自己6年内与同一人结婚3次离婚2次,引发热议。其张姓丈夫提及,二人最后一次结婚后有了孩子,以后不会再离婚了;网民对他们的行为则多持否定意见,认为婚姻不能儿戏,应严肃对待。

据陈女介绍,她与张男2016年11月26日首次领证,2017年5月25日第一次离婚。2018年1月22日,他们第一次复婚,可同年5月21日又再度离婚,时间相差还不到半年。而这次离婚后,二人一直到2021年4月23日才再次复婚。她相当坦然地表示,两人过得不舒服就离,开心了就复婚,但也自嘲这是浪费纸张,希望网友不要学习。

周日(8日),当事人之一的张男回应称,两人相识3年后结婚,6年内离婚2次,结婚3次。而在和陈女结婚前,他另有一段婚姻生活,育有一18岁女儿,孩子现与前妻生活。

至于频繁离婚的原因,据他介绍,他与陈女第一次离婚是因做饭时吵架;第二次是因经济问题,不过当时还没离婚冷静期的规定,二人匆忙离婚后又复婚。最后一次结婚是在2021年,之后,两人有了孩子,目前已4个月大,加上两人一直有感情,以后不会再离婚了。

不过事件仍引起网民争议,许多人甚至认为他们是拿公共资源开玩笑。亦有人注意到,在结婚证上,张男每次都笑得灿烂,相反在离婚证上都是一脸茫然、眼神暗淡,“妳仔细看,妳老公很爱妳的”。

网民点睇:

一对奇葩
浪费行政资源,视婚姻为儿戏
不以为耻,反以为荣
申报个吉尼斯(健力士)世界纪录吧
我想知道民政局的工作人员咋想的!
离婚冷静期完全可以取消,真有感情的完全可以再复婚
有人觉得是把婚姻当儿戏,但我很羡慕他们这种敢爱敢恨,很多人都会考虑孩子家人,做不到这样的
表面上看这夫妻俩,简直将婚姻当儿戏。背后的原因不得而知,也许便于买房

根据2021年1月1日施行的《民法典》第1077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30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不过,“离婚冷静期”仅适用于协议离婚的情形,若只有一方想离,另一方却不想离,便只能到法院诉讼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