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汉泼汽油烧死妻子获判死刑 亲生儿子:这一天等得太久
撰文: 孙圣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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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轰动社会的云南男子泼汽油烧死妻子一案,周五(16日)在云南省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陈继卫犯故意杀人罪,被依法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另需赔偿原告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合共逾21万元人民币。
去年3月14日,陈继卫与妻子禹秀英因琐事发生争吵后,将汽油泼在妻子身上以及房间内,然后用打火机将火点燃,禹秀英当场被烧至重伤、陈继卫亦有烧伤。二人的儿子陈昌雨彼时在广东工作,闻讯赶回家中,被母亲告知陈继卫就是凶手。
4个多月后,禹秀英经抢救无效离世。同年11月20日,陈继卫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刑事拘留;今年7月21日,该案在云南曲靖市中级法院一审开庭,未当庭宣判。
陈昌雨曾提交一份《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显示,他与外公外婆联名提出两项诉讼请求:一是请求依法追究被告陈继卫犯故意杀人罪的刑事责任,并要求判处死刑;二是请求依法判处被告人陈继卫赔偿受害者的医疗费、丧葬费、交通费、误工费、被扶养人扶养费、精神抚慰金等费用合共82万多元。
及至今日案件的一审宣判结果出炉,持续举报生父陈继卫犯罪行为的陈昌雨对此表示,自己等这一天等得太久。不过,陈昌雨透露,陈继卫当庭表示不服判决,并提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