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的真不了!因酷似李小龙“广州真功夫”20件商标被裁定无效

撰文: 郑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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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小龙女儿李香凝诉广州饮食品牌“真功夫”侵权一案于今年8月25日在上海开庭审理,目前尚未宣判。但据内地《中国网财经》今日(3日)报道,该案件有了阶段性进展,20件酷似李小龙肖像的“真功夫”图形商标被裁定为“无效”。

中国商标网显示,国家知识产权局裁定“广州市真功夫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下称:真功夫)”注册的“真功夫”、“真功夫及图”、“真功夫功夫送”等20件图形商标无效,于今年8月25日出具“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书”。

国家产权局审理认为,李小龙是武术一代宗师,被誉为“功夫之王”,在争议商标申请注册之前就已家喻户晓,有极高知名度和广泛的影响力。由于争议商标与李小龙肖像及经典动作几乎相同,易使消费者产生误认,已构成“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的情形,因此依照《商标法》宣告无效。

据中国商标网显示,因商标酷似李小龙,“广州真功夫”20个商标被裁定无效。(网络资料图)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2019年12月25日李小龙之女李香凝就曾将“真功夫”诉至上海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要求“真功夫”立即停止使用李小龙形象,在媒体版面上连续90日澄清其与李小龙无关。本案也是于今年8月25日在上海开庭审理,目前还未宣判。

针对商标被裁定无效,“真功夫”相关负责人回应称,被宣告无效的20个“老的”商标,是否违反《商标法》及其他争议,还待上海法院宣判结果。

根据公开资料显示,“广州真功夫”成立于1990年,在东莞以甜品屋发家,2004年正式将品牌名称改为“真功夫”,并使用酷似李小龙形象及动作的商标。主营中式米饭快餐,截至2014年3月,门店遍布中国40个城市,数量达到570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