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LV包遗的士 司机称“被乘客捡到”要求600元报酬 网民激辩

撰文: 许祺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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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一位家住湖南长沙的王女士搭网约车回家却遗落一个价格7,900元(人民币,下同)的LV包。她隔了两天才发现这件事情,王女士联系到网约车司机,对方却称王女士的包包被后来的乘客捡到,跟王女士要求600元的报酬。

一周前,广州的周先生钱包遗失,捡到的人联系上周先生向他索要5,000元归还费,更威胁他“别报警吓唬我,不然把你的钱包和身分证烧掉”,引发网民热议。有网民认为,给予拾获失物者一些报酬是合理的;但亦有网民认为,索取高额报酬是变相勒索。

10月11日,王女士和朋友去烈士公园拍照,打网约车回朋友家时把包落在在司机的车上,但她直到13日回家时才发现这件事。13日傍晚,王女士联系到司机,司机表示包被王女士后面上车的一个男乘客捡到,男乘客向王女士索要600元的报酬,“但不好意思联系她”。

司机也要求王女士给他150元车费,加上给男乘客的600元,一共需给750元。王女士想跟男乘客联系,但司机再度表示,男乘客不好意思联系她。对于是否真的存在一个“男乘客”,王女士很怀疑,她随后到派出所报案。

《潇湘晨报》报道,王女士透露包里东西不多,但包价格7900元,包里还有一块玉,是奶奶留下的遗物。在经过警方和其多次的沟通后,最终王女士转帐给司机300元,司机也已经将包存放在快递站。

王女士表示,当她一跟说司机说他不同意300元方案的话,她就找员警帮忙,司机立刻改口说要把包寄过来。王女士表示,她原先是想给司机一些报酬的,但司机态度让她无法忍受。究竟是否是“男乘客”捡到包,王女士表示她也会去了解清楚。

捡到失物索要多少报酬合理?

10月3日广东广州,周先生的钱包被他人捡到后,遭对方索要高达5,000元归还费,对方还威胁他如果报警,就把钱包烧掉 ,最后周先生还是选择报警处理。

此外,在今年七月,长沙一名大学生在外打车时不小心把车遗落在网约车上,当他用同学手机联系司机时,却被索要200元的“送还费”。

《潇湘晨报》采访湖南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健 。他表示,确实应该给拾获失误者一些报酬。他指出,根据《民法典》等相关规定,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

他指出,传统公序良俗鼓励拾金不昧,助人为乐,同时也保障无因管理者可以获得一定补偿。

但同时,李律师表示,主张回报明显高于保管成本成本费用或是没有补偿就拒不返还财物,则不能得到支持。王女士的案例中,如果王女士核查后发现,并不是男乘客拿的包而是司机本人,那司机的行为则甚至涉嫌侵占和敲诈勒索违法了,应当予以谴责和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