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开发景区成网红景点夺走多条人命 网络平台需担责吗?

撰文: 林芷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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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3日,四川省彭州市网红景点“龙槽沟”突然山洪暴发,多名戏水游客被冲走,造成7死8伤。
事实上,该处网红打卡地是一个未开发景区,属地质灾害点位且多次发生山洪。事发后,网络平台上仍能搜索到该地点的大量推荐内容且无危险提示,更有不少“未开发景区”、“野生景点推荐”等内容推荐。
律师认为,对未经过商业开发且存在高风险的旅游景点,平台有义务审核内容及作安全提醒,发布者也有义务提醒风险,否则双方均存在一定侵权责任。

在社交平台上,大量网民上载“攻略”,分享自己前往龙漕沟游玩的经历,包括在浅滩上搭起帐篷野炊、过夜,或设计11公里的徒步路线,称“这里特别适合周末带娃来避暑耍水”。

事故发生后,不少网民质疑事发地并非景区,存在安全隐患。事实上,被称为“玩水圣地”的龙漕沟是一段未开发景区,属于三级地质灾害点位,易发生泥石流、山洪灾害,

龙门山镇政府曾发文介绍,汛期沟内容易爆发“齐头水”,即后山下雨,前山发生山洪的自然灾害,一旦刚听到河道传出轰鸣声,水头就即刻到达眼前;若有人在河道内,往往来不及逃脱,瞬间就被洪流卷走。

网络平台上充斥大量“网红打卡地”,亦曾有不少景区发生危险事件。2019年,有“中国的仙本那”之称的湖北恩施“躲避峡”突发山洪,造成13人遇难。如今,“躲避峡”依然没有正式开放,但社交平台上仍有不少相关推荐。

据不完全统计,社交平台上推荐“躲避峡”景点的文章有超过2000篇,部分点赞量超过60万,转发量超过5万。

律师:平台有安全提醒义务和内容审核义务

在社交平台、短片平台、旅行游记攻略平台等搜索“未开发景区”、“野生景点推荐”、“小众旅游目的地”等,均可发现大量内容,但平台方没有任何提示。

《北京青年报》报道,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许桂林律师表示,对未经过商业开发且存在高风险的旅游景点,平台有安全提醒义务和内容审核义务;发布者也有提醒广大观众风险的义务。若均未做出风险提示,平台及发布者均存在一定侵权责任。

他提醒,若旅游主管部门提醒禁止进入等提示时,旅游者为自身安全考虑,不得进入游玩;发布者在发布未经商业开发旅游景点时,请核实景点风险是否是禁止旅游或进入。若存在禁止旅游或进入提醒时,建议不得发布类似旅游视频。

放在现场的警告提示。(微博@无为李爷)

上海澜亭律师事务所的张耀律师指出,平台应当有监管、审核相应影片、文章的义务,并应当对包含危险行为或不安全因素的内容添加明显的安全提示,对明显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内容及时删除。

若平台发现相关安全隐患或虚假信息,但未及时履行上述义务,除可能将受到相关部门的行政处罚以外,还应当承担民事侵权责任。对于一味追求流量、博取眼球而忽视安全警示或故意虚假宣传、恶意引导的博主,可能将承担侵权责任,情节恶劣的可能会受到行政或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