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猫版“药神”制售药物治猫绝症 涉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遭拘

撰文: 林芷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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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来自上海的胡女士为了帮忙患病的猫只,自行改良可治疗猫传染性腹膜炎的化合物,再对外销售。由于未取得国家审批,去年4月,她被警方以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拘捕,目前案件已进入审理阶段。

《南方都市报》报道,2019年,胡女士凭借自己化学研究生的专业能力,改良可治猫传染性腹膜炎的化合物GS441524分子式。其好友称,猫对胡女士而言非常重要,不养猫的人难以理解当中的情感寄托,在可能会面对行政处罚或等5年的药物审批,胡女士选择了前者。

此后,胡女士尝试申请新兽药审批。在未获批情况下,她将对猫无危害的化合物GS441524分子式作为添加剂,加在已取得合法生产批文的另一款兽药中再作生产、销售。前述好友称,将化合物变成兽药需要进行多次临床实验,由于救助费用太贵,不少饲主都难以承担,胡女士曾想将该药合法化地正常售卖。

胡女士将化合物GS441524分子式作为添加剂,加在已取得合法生产批文的“传腹康”再作生产、销售。(影片截图)

当时,胡女士合成的化合物在上海爱猫人士圈中被奉为“救命药”,她也被患猫主人们唤作为“药神”。她原计划取得专利后,就向政府申请新药批文,同时她还研发可治疗包括猫爱滋病、晚期肾衰、口炎等药物,并免费提供给饲主做临床实验,反响很好,却在进一步拿批文时出事。

去年4月,上海警方以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将胡女士等人拘捕,目前案件已进入审理阶段。警方调查后,认定胡女士等人套用清温败毒片生产批文所生产的“传腹康”在国内销售金额达一千万余元。

胡女士认为,自己制药初衷是为了帮助患猫,并没有对患猫产生危害,本以为面临的将是行政处罚,未料会涉嫌刑事犯罪。有内地律师指出,兽药要经过严格的国家审批,在犯罪构成要件当中,并不会以此药能否产生实际的效果来作为评判依据,更多的是对产品的质量管理规范造成侵害,扰乱产品管理秩序,就会认为是构成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