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汉多次用类似手段食霸王餐 自行“加料”涉敲诈勒索被警刑拘
撰文: 孙圣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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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京报》报道,北京一名男子为食霸王餐,多次在外出就餐时自行“加料”,制造餐厅存在食安问题的假象,并以此向店家索要赔偿。近日,北京朝阳警方以涉嫌敲诈勒索,将该男子刑拘。
为达用餐免单、索要“治疗赔偿”等目的,今年以来,北京的郭姓男子先后6次于餐厅用餐时,自带虫子并趁店家不备,加入食品中,惟郭男最后一次作案时却成为“翻车现场”。郭男近日在某火锅店用餐时,发现菜中有虫遂要求店家赔偿,虽然店家怀疑虫是郭男自己携带并放入菜中,但表示愿意打折,郭男却拒绝结账。双份因此产生激烈争执,郭男报警处理。
北京朝阳警方抵达事发火锅店时发现,郭男在火锅中吃到的虫为鼠妇虫,又称“潮湿虫”,该虫常年生活在阴暗、潮湿角落,极少出现在新鲜干净的肉、菜中,更不会出现在火锅这种周边温度较高的区域。警方因此翻看火锅店内闭路电视,发现菜中有虫实际上是郭男故意为之,而非店家错误。铁证如山下,郭男只好无奈承认自己所作所为,并指自己是为了达到食霸王餐以及勒索店家的事实。
审讯过程中,警方发现郭男自今年以来曾先后6次,以类似手段进行上述行为。故以涉嫌敲诈勒索,将其刑事拘留,案件目前正进一步审理中。据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犯敲诈勒索罪,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