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洲狮死亡马戏团负责人未按规定处理 浙江4人购售狮子腿被判刑
撰文: 叶琪
出版:更新:
浙江温岭法院近日宣判一宗涉及野生动物犯罪案件,5人因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分别被判处8个月至5年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1万元(人民币.下同)至8万元不等的罚金。
案情指,安徽一个马戏团违规出售一只死亡狮子尸体,几经周转后,4条狮子腿出现在浙江温岭市的菜场,而李某等4名被告则是有份参与收购、出售狮子腿。
据介绍,在去年1月,该马戏团里内一只驯养繁殖的狮子突然呼吸困难,经治疗无效死亡。李某未按规定向林业部门报告,私自储存尸体。同年7月,经朋友马某介绍,李某以1.6万元的价格出售尸体予李某某、尹某。李、尹二人处理好尸体后,留下4条狮子腿,卖给在温岭一间菜市场内经营蛇肉、狗肉生意的郑某。
郑某有将一条狮子腿卖给孙某,并将剩余3条狮子腿送到林某家中。孙、林在交易时被警方抓获,将另案处理。
经鉴定,案涉狮子属非洲狮,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二,查扣的狮子身体部位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制品。承办检察官强调,驯养繁殖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未经批准不能买卖。即便死亡,也要根据规定处理,不能私自买卖尸体,更不能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