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欺凌|四川医生遭诋毁谩骂后吞药自杀亡 3被告因侮辱罪获刑
四川德阳法院周五(6日)宣判“女医生遭网络暴力自杀”案件,案中3名被告均以侮辱罪获刑。法院认为,3人煽动网络暴力致被害人身亡,情节严重,分别判处他们一年半、一年缓刑两年、半年缓刑一年。
综合《澎湃新闻》等陆媒报道,事发在2018年8月20日,因游泳期间发生“碰撞”,女医生安宁(化名)和丈夫乔伟(化名)与一名常姓少年发生肢体冲突,乔伟打伤常姓少年右脸,安宁则在更衣室被常姓少年的三名家属抓伤,头部、颈部和手臂上都有指甲印,膝盖上还有一个清晰的牙印。
爆发冲突后,双方到派出所调解,乔伟自认打孩子有错在先,遂向常姓少年道歉,同时没有向对方追究妻子安宁在更衣室受伤一事。常姓少年在警方面前称接受乔伟道歉,但后来据其母亲忆述,常姓少年在回家路上表示,“根本不接受那个叔叔的道歉”。
翌日,常姓少年的父母到安宁和乔伟公司闹事,并让领导开除在医院上班的安宁,安、乔二人的个人资料随即在网上曝光,并在QQ、微信群组遭网民辱骂和起底。
8月22日,网络流传出乔伟打人的影片,以及安宁在更衣室被打和还击的照片,安宁情绪状态愈来愈差。安宁曾在夜晚对乔伟哭诉:“不想在这里待著了,觉得这里的人都欺负她。”8月25日,安宁向家人谎称外出散心,在车内服药自杀,经抢救无效死亡。
在乔伟看来,常姓少年及其家属把他和妻子的公司、职务,家庭住址及生活照片等曝光于网络,“配著添油加醋的事件解读发到网上”,给妻子带来很大的精神压力。他后来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向警方报案。2019年1月22日,乔伟的代理律师向德阳市检察院提交文件,追究常姓少年及其家属等人的刑事责任。
事发三年后,当地法院一审公开审理此案,被告三人均以侮辱罪获刑。其中,常某1获有期徒刑一年半;常某2获刑一年,缓刑两年;孙某某获刑半年,缓刑一年。
针对判决结果,法院发布说明称,侮辱罪的主观要件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贬损他人人格、损毁他人名誉的主观目的。本案中,被告人将冲突情况在网络上发布,并与被害人乔伟为公务员、安宁为医生的身份结合,进行带有明显负面性评论、引导,导致网民对被害人指责、诋毁、谩骂、“人肉”等,且持续发酵,影响被害人的社会评价,侵害了被害人的人格尊严和名誉权,充分表明3名被告人侮辱被害人具有直接主观故意,最终致被害人安宁自杀身亡,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侮辱罪。
在法院宣判后,乔伟表示,如今他独自抚养孩子、支撑家庭,这个判决结果让他得到一些安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