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薇丈夫黄有龙被指欠款 与担保人遭入禀追数近3亿元

撰文: 李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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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女星赵薇继早前传出被冻结股权后,近日其丈夫黄有龙被指向一间财务公司借款合共1.5亿元,但黄有龙只清还部份款项。黄有龙和贷款担保人上周五(25日)被入禀香港高等法院,遭追讨本金和利息近3亿元。

据早前报道,该案件的原告为万汇有限公司,被告为黄有龙和逄宇峰。原告在入禀状指,黄有龙于2016年8月和10月,与明诺国际财务有限公司签下两项贷款协议,后者向黄有龙贷款1亿和5千万元,月息2厘,而逄宇峰则任贷款担保人。惟黄清还部份款项后,未有支付其他款项。

原告于2018年11月,与明诺国际财务有限公司签下协议,明诺把两次贷款协议的相关权益,转让予原告。在原告追讨下,黄和逄都未有清还余款,原告遂入禀追讨本金和利息,约2.98亿元。

赵薇早前被指有三间企业的股权被冻结,金额分别为210万人民币、50万人民币及12.6万人民币,冻结期限至2024年的4月份。

近年来,赵薇黄有龙夫妇已成为金融界一对颇具影响力的伉俪,中国最知名的富豪榜估计他们两人的财富总和为10.4亿美元。2014年底,赵薇夫妇入股阿里影业,2015年4月,阿里影业大涨,赵薇夫妇的持股帐面盈利达到44亿港元,一个月后,赵薇夫妇减持了部分阿里影业的股票,套现近10亿港元。

据中国金融媒体报道,赵薇名下共13家公司,其中处于开业状态的有8家,注册资本在几十万元到上亿元不等,涉猎文化传播、汽车销售、投资、商贸等业务,赵薇则多以股东身份参与其中。

不过,在2017年11月,中国证监会对赵薇、黄有龙夫妇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并处以罚款合计120万元人民币,原因是他们在证券信息披露中“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中国证监会指责赵薇、黄有龙贸然披露一起资金准备不足、成功与否存在极大不确定性的收购计划,从而“严重误导市场投资者”。当时,新华社、人民日报和央视三大官方媒体齐声批评赵薇夫妇“空手套白狼”、“钻政策空子、谋取不法利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