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NEL控告华为商标侵权被驳回 欧盟法院:视觉差异很大
撰文: 彭琤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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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奢侈品品牌CHANEL在起诉中国华为商标侵权案中落败,位于卢森堡的欧盟普通法院周三(21日)裁定,华为旗下电脑硬件的商标,不会对CHANEL的商标造成混淆。
据路透社报道,华为于2017年为其用于电脑硬件的商标申请注册保护。此举遭到CHANEL的反对,称这个“两个相互交织的半环”(华为的商标),与其受保护的商标相似,后者已被CHANEL用于化妆品、香水和服装等产品中。
2019年欧盟知识产权办公室驳回了CHANEL的反对意见,称两个商标图案并不相似,不大可能引发公众混淆。CHANEL随后提起上诉,欧盟普通法院在周三的判决中驳回上诉,裁决称“有争议的商标有相似之处,但视觉差异很大”。裁决还提提到,“CHANEL的商标曲线更圆润、线条更粗,方向是水平的,而华为商标是垂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