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查处首宗违规使用建党百年庆祝活动标志 涉及保温杯雨伞等

撰文: 孙圣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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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3月24日,中宣部发布庆祝活动标志,并表明该标志不得用于商业广告、制作商标或其他任何商业性用途。
周三(4月7日),北京市查处一宗违规使用建党百年庆祝活动标志案,涉案商品包括有保温杯、雨伞等,是全市首宗。目前案件正进一步办理中。

4月7日,北京市查处当地首宗违规使用建党百年庆祝活动标志案件。(北京日报)

周三下午,北京市东城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永外地区进行执法检查,发现有两间商户存在售卖印有建党百年庆祝活动标志的违法行为,于是对两间商户的负责人进行立案调查,并对涉案笔记簿、保温杯、原子笔、雨伞、USB等336件商品予以先行登记保存。

东城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建党百年庆祝活动标志不得用于商业广告、制作商标或其他任何商业性用途,不得用于私人庆典和吊唁活动。此亢,以该标志为元素制作的用品,要与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主题密切相关,不得乱用、滥用。

涉案笔记簿、保温杯、原子笔、雨伞、USB等336件商品已被警方予以先行登记保存。(北京日报)

相关负责人又呼吁,若消费者发现有商家涉嫌在商业活动中违规使用该标志,可以举报,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严肃处理。目前,该宗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据了解,3月29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据《特殊标志管理条例》,对建党百年庆祝活动标志以特殊标志项目予以核准登记。《条例》明令禁止未经特殊标志所有人许可,不得擅自制造、销售特殊标志或者将特殊标志用于商业活动。

4月7日,北京市查处了一宗违规使用建党百年庆祝活动标识案。(北京日报)

(北京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