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卖拆迁安置房诈骗4.28亿 南京一街道办副科长获刑15年

撰文: 林芷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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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浦口区江浦街道环保科原副科长陈某伙同他人伪造印章假卖拆迁安置房,在2015年8月至2022年1月期间,累计诈骗360名买家共4.28亿元(人民币,下同),用于偿还债务、消费、投资虚拟币。陈某因诈骗罪获刑15年,罚款500万。

《封面新闻》报道,受害人蒋鹏于2020年在南京江浦街道购入一套拆迁安置房,由于拆迁安置房难交易,有很多政策限制,蒋鹏在签约购买前,曾询问中介为何这批安置房能买卖,“说是有些拆迁户选择现金补偿,小区空出来很多房子,还有些拆迁户一下拆了好几套房子,想放在市场里套现”。

当时,中介称江浦街道一位副科长在负责拆迁工作,可以将原本拆迁补偿协议中原房主的姓名过户成购买人姓名。中介向蒋鹏展示了其他交易的资料,以打消其顾虑。

买家与中介的聊天记录。(封面新闻)

2021年,蒋鹏将旧屋出售,交钱并签署《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协议》,购买一套90多平的安置房。然而,蒋鹏的房产证一直没办妥,中介声称要分批处理,结果在2022年1月,蒋鹏才从朋友的口中得知,其购入的房屋是南京浦口区江浦街道环保科原副科长陈某等人向原房主租赁,再转手卖给他。

判决书显示,2015年夏天,陈某告知江苏天禄梦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刚,有一批低价拆迁安置房要对外销售,由张某刚寻找第一位买家。陈某提供《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以及相关印章,张某刚对外销售,每套房屋陈某收取40万元,其他部分归张某刚。

不过,《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以及相关印章都是伪造。截至2022年1月陈某投案,360名购房人共缴纳款项合计42863.42万元,10人已完成房屋过户12套;有61人因收到退款、过户房产等原因,未受损失。

买家与陈某的聊天记录。(封面新闻)

陈某供述,他在早年的拆迁工作中垫付了钱,就一直想找办法填补窟窿,卖假房的想法曾与张某刚商量过。由他提供伪造的拆迁补偿协议、预存款协议、申购协议,冒充房主签字,张某刚负责向熟人销售,“签的名字、交房日期都是瞎写的”。

陈某在负责拆迁工作时,掌握到正规协议的样本,容易找人伪造。他还让人根据真协议上的印章,伪造假印章。为了维持骗局,他们租了很多房屋,虚假交付给买家,还用诈骗得来的钱高价购买安置房,交付给一些盯得紧的买家。

他们曾高价购买、回收了20几套房屋,长租了几百套房屋,用来应急交付。他们找何某冒充领导签名从买家手中回购房屋,而何某原本以200万向他们购入3套房,为了不暴露真实情况,陈某、张某刚又以400多万将何某的“房屋”回购。

陈某收款记录。(封面新闻)

2017年,第一批房屋要到期交付,陈某向张某刚摊牌没有房屋可交付,想把收的钱退回去。陈某供述称,张某刚当时反应很平静,表示钱已经拿去开公司、买外汇,让陈某继续以其他项目名义骗钱填窟窿。

张某刚则供述,一般将交房期设置为一年,会带买家到小区外围看项目,当对方要查看更多信息,他会以“领导会觉得对他不信任,如果不信任,就不要买了”的说辞搪塞。

江苏省高院、南京中院的判决书显示,陈某伙同张某刚以及多位房产中介,谎称出售低价拆迁安置房,伪造《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协议》及相关印章,2015年8月至2022年1月期间累计诈骗360名购房人4.28亿元,用于偿还债务、消费、投资虚拟币。

陈某因诈骗罪获刑15年,罚款500万;张某刚因诈骗罪判处终身监禁,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另有一名房产中介公司法定代表人,因诈骗罪被判囚13年,罚款20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