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夫妻闹交 夫抢走哺乳期女儿并藏匿 法院发出人格权侵害禁令

撰文: 许祺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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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中院”公众号消息,江苏一对夫妻因发生矛盾,男方抢走尚在襁褓中的女儿,并将其藏匿。女方多次要求获知女儿住址未果,遂向法院申请人格权侵害禁令,最终男方同意将孩子送回家中。

示意图。(视觉中国)

“淮安中院”公众号发文介绍一起发送人格权侵害禁令法院联合妇联制止“夺子之争”的案件。

据介绍,于女与张男是夫妻关系,2024年8月,双方生育一女。后夫妻发生矛盾,2024年11月,张男与其父将尚在襁褓中的女婴抢走,并将婴儿藏匿。于女多次要求获知女儿住址及生活状况并母乳喂养婴儿,张男均不予理会,最终于女向法院申请人格权侵害禁令。

盱眙县法院立案受理后,立即向妇联沟通了解案情并前往于女家走访调查,多方寻找张某及婴儿,几经波折终于拨通张男的电话,但张男仍拒不告知孩子的所在。

示意图。(视觉中国)

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擅自抢夺、藏匿尚在襁褓中的女儿,致使于某无法抚养哺育女儿,亦导致女儿被迫中断母乳,该行为不仅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也构成对于某因履行监护职责所产生的权利的侵害,符合发出人格权侵害禁令的法定条件。

法院于2024年11月29日作出民事裁定:禁止被申请人张某藏匿婚生女张某某,即被申请人张男应当如实告知申请人于女婚生女张某某的具体住址并配合申请人于女抚养哺育婚生女张某某。

裁定作出后,张男拒不执行。法院联合公安、妇联召开联席会议商讨督促张某主动履行。经过三方的不懈努力,男方终于同意带着孩子返回盱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