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医生与患者家属争执 先动手后变互殴 不满被行拘竟控告警方

撰文: 孙圣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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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3月,安徽省马鞍山市的医生王翔,因医嘱问题与病人家属俞某发生争执,并在先动手后遭对方踢致左膝骨折。事后警方认为二人为互殴,分别判处俞某7日、王翔3日的行拘处罚。
王翔不服判罚,将警方告上法庭。由于王翔动手在先,法院维持一审判决。王翔其后再提出上诉。不过有不少网民就认为,既然是王翔先动手就应接受处罚,“得了便宜还卖乖”。

去年3月,就职于含山县人民医院的医生王翔,劝吁病人注意饮食后,病人立时情绪变得低落。病人家属俞某见状就与王翔理论,双方发生冲突。王翔先是用拳头打在俞某眼睛下方的位置,俞某随即脚踢王翔的左膝处。后经诊断,王翔左膝骨折。

警方事后判处俞某、王翔分别7日及3日的行政拘留。王翔遂将警方告上法庭,希望能撤销判罚。但法院认定,“殴打他人属于行为犯,即只要有证据证明行为人实施了殴打他人的行为,不论其是否造成被侵害人受伤,即应该予以治安管理处罚”。王翔不服一审判决,再提出上诉,“主要是说我动手在先,现在准备提起二审上诉,我就是想(撤销拘留),其他都无所谓。”

对于王翔的“坚持”,不少网民就留言认为不当,直言是有错在先,“他不冤枉啊”、“医生动手在先仅仅给予行政处罚,得了便宜还卖乖”、“别以为医护人员都是弱者,患者有时才是无助的”。

(澎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