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水电站因暴雨溃坝致2死 官方:公职人员受党纪政纪处分

撰文: 林芷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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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赣州宁都县的长罗水电站,今年6月5日因连日暴雨发生溃坝,位于下游的龙归山等5个村小组有不同程度受淹,造成2人死亡,农田、房屋、道路、水利设施等均受损。
宁都县政府周二(1日)公布《肖田乡‘6·5’长罗水电站溃坝事故初步处理结果》称,6名电站管理人员移交司法机关调查处理,长罗水电站依法承担相关民事赔偿责任,水利主管部门依法给予其行政处罚,一批公职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宁都县政府表示,长罗水电站溃坝事故的发生是因连续强降雨、工程质量差和运行管理差而导致的责任事故。水电站业主、施工单位、5个责任人等均负有不同程度的责任。其中,水电站业主未执行水利工程建设的相关规定,工程施工质量差,工程运行管理不到位,未严格开展汛期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隐患排查治理走过场、流于形式,隐患整治不力,对溃坝事故负主要责任。

事故发生后,宁都县立即成立善后工作组,妥善处理善后工作,包括迅速开展全县小水电(水库)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排查并整改隐患137条;成立事故调查组,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调查处理。

据此前报道,长罗水电站因暴雨影响突发溃坝险情,下游2名村民失联。当地蓝天救援队派出55名救援队员参加搜救,并于6月6日先后在河床上寻回2人,但均已遇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