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一超市禁锢殴打小偷 删闭路电视画面 3人被控非法拘禁罪

撰文: 姜庚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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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昆明一间“乐尔乐”超市的员工苏某等人,于今年3月发现有人在超市内行窃,遂将对方关到房间内殴打,致其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经鉴定为轻微伤,并删除超市闭路电视画面、谎称并未殴打窃贼。
及后,苏某等4人涉嫌非法拘禁罪被刑拘,其中苏某等3人被移送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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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检察院通报,今年3月29日,昆明警方接到群众报警称,涉事超市抓到小偷并关在房间里殴打。警员到场后,超市工作人员苏某等人却称无人报警、亦无殴打情况。警员进入房间,发现面部有血渍、手臂有挫伤的张某尊,随即将双方当事人带回派出所调查。

经警方侦查查明,当日苏某发现张某尊疑似在盗窃,便与其他员工将张某尊扣留在房间长达1个多小时。警方在调查中发现,超市闭路电视画面已被格式化删除,经警方恢复数据后发现,苏某、吴某天、叶某斌等人对张某尊进行殴打,致其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经鉴定为轻微伤。

窃贼与超市方自行达成和解。(上游新闻)

此外,苏某等人让张某尊手持“我是小偷”字样纸张拍照,并以赔偿被盗损失为由,强迫张某尊用将其微信帐户内全部780元(人民币.下同)转给超市方。4月4日,昆明公安盘龙分局以涉嫌非法拘禁罪对苏某等4人刑事拘留,4月15日以苏某等4人涉嫌非法拘禁罪向盘龙区人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经检方审查,4月17日以涉嫌非法拘禁罪对苏某批准逮捕,对其余3人不批准逮捕。4月22日,昆明市公安局盘龙分局以疑犯苏某等3人涉嫌非法拘禁罪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张某尊被非法拘禁案移送审查起诉后,苏某辩护律师向检方提交4月29日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的谅解书、和解协议及6.6万元转帐凭证。5月22日检察院将案件退回补充侦查,6月22日昆明市公安局盘龙分局补充侦查完毕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7月2日检察院决定对苏某取保候审。期间,警方依法对“乐尔乐”超市被盗窃案立案侦查,疑犯张某尊、郎某国被刑事拘留。目前,检方正依法对苏某等3人非法拘禁案进行审查。

涉事超市贴有“偷一罚十,未付款而走出门外罚款200元”字样的单张。(上游新闻)

事件引发网民热议,不少人认为超市对待小偷,做法已超出合理范围,但也有人认为超市一方很吃亏:

-别人报警,警察来了却说没人报警企图不交人,加上删监控,这两条太致命,直接改变性质
-这……抓小偷没错,私下殴打强迫转帐??过了
-这是不是一个笑话,偷东西的还被赔偿六万多块钱
-我大伯就遇到过,明明标签贴错是超市的问题,结果在收银台告知要去交罚款,还想要我们去保安室,警察来了也和稀泥

(综合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