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超过275万元及私藏军用弹药 内蒙古退休厅官肖剑平被判刑5年
撰文: 叶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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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的退休厅官肖剑平犯受贿罪、私藏弹药罪,案件周四(25日)在内蒙古兴安盟中级法院一审宣判,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
肖剑平在2015年5月退休,此前是内蒙古民族大学党委副书记,并曾经先后担任通辽市科左后旗副旗长、旗长,以及通辽市政府秘书长兼通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肖剑平是在去年10月14日被内蒙古纪委监委通报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经审理查明,肖剑平在1992年至2019年间,利用历任科左后旗副旗长、旗委副书记、旗长,原哲里木盟行署秘书长,通辽市政府秘书长,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管委会主任、党工委书记,内蒙古民族大学副校长、党委副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折合共计超过275万元。此外,肖剑平在担任科左后旗旗长期间,从他人处获赠一盒手枪子弹并存放在办公室,退休后藏匿于家中,后被搜查发现、扣押。经检验,涉及的21发子弹属于军用弹药。
法院认为,肖剑平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同时违反枪支管理规定。肖剑平被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30万元,以私藏弹药罪,判处拘役3个月。数罪并罚,肖剑平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30万元,违法所得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违禁品则由扣押机关依法处置。
(中国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