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瞒接触武汉返回者致3人染新冠肺炎百人隔离 浙江汉判监一年
撰文: 朱加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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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以来,内地已有多人因为涉及疫情的犯罪行为而遭判处入狱。
浙江一名男子早前隐瞒与武汉回来人员有密切接触,其后出现感染症状后也未到指定医疗单位进行治疗,结果导致3名同事染疫及114名家属被医学隔离观察。
21日(周四),该男子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遭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该案于21日在台州三门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案情指,1月15日以来,浙江省三门县48岁男子俞某红与武汉回来人员郑某等人多次密切接触,隐瞒事实,未按规定如实上报,并在出现疫情感染症状后,未到指定医疗单位进行治疗。俞某红的行为,导致3名同事与其接触后感染新冠病毒,114名家属被医学隔离观察。
三门县人民法院认为,公诉机关指控俞某红犯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的犯罪事实清楚。最终,法院认为俞某红违反传染病防治规定,不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故意隐瞒密切接触史,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的严重危险,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判处俞某红有期徒刑一年。
(综合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