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东华大学实验室爆炸致盲眼毁容 学生起诉母校索赔170万
2016年9月,上海市东华大学化学化工与生物工程学院一个实验室发生爆炸,导致研究生郭宏振眼部受伤,面部严重毁损。经过治疗,他左眼视力恢复至0.01左右,右眼仍没有视力。
由于学校未按照承诺继续支付医疗费用等,2019年8月,郭宏振将东华大学诉至法院。5月9日,该案一审二次开庭,未当庭宣判。5月11日,郭宏振表示,自己还在进行治疗,因身体原因找工作受阻,他要求学校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合计170万余元 (人民币,下同)。
陆媒报道指,2016年的爆炸事故导致三名研究生受伤。据郭宏振回忆,当时导师安排他帮助另外两名研究生做实验,过程中,他帮忙向容器内加入高锰酸钾,之后容器发生爆炸。“我的眼睛瞬间失明了,那两个学生也有不同程度的受伤。”郭宏振经过一段时间治疗,右眼“无视力”,左眼视力不足0.01,面部和颈部毁容很严重。现年28岁的郭宏振戴著口罩、墨镜度过四年。
郭宏振表示,受伤之后,他延期毕业两年,期间学校只提供在上海治疗的费用,但根据伤情,他需要到北京、郑州等外地医院治疗,这些费用学校并未承担。由于身体原因,毕业后郭宏振曾多次投递简历,但均未得到回复。“学校给我找了一份工作,但是工资仅达到上海的最低工资标准,我心理落差太大,没有接受。”
2019年8月,郭宏振将东华大学起诉至长宁区法院,要求学校赔偿医疗费、交通费、误工费等,共计170万余元。庭审中,学校的《调查笔录》显示:除郭宏振外,另外两位研究生在进入实验室前未经过培训,甚至不知道通风橱的位置。实验过程中,仅郭宏振穿了实验服,三人均没有戴护目镜。
郭:希望高校重视实验室安全问题
长宁区法院出具的第一次开庭《庭审记录》显示,校方代理人提到,本次实验危险性高,郭宏振所在课题组的指导老师,曾要求实验应在通风橱中进行,并拉下安全门、穿戴实验服、护目镜等防护设备。防护设备放在实验室的置物架上,由学生自行取用。但郭宏振当庭否认了校方说法。“实验室没有护目镜,只有一双橡胶手套,而且实验室中的三个通风橱,均无法使用。”他说,自己并不清楚防护设备的位置,以往实验中未使用过通风橱等设备,也未得到老师的指正。
郭宏振称,起诉学校除了想得到补偿外,还希望高校可以重视实验室的安全问题。他表示:“2014年,学校发了一份研究生手册,里面有关于实验室的使用规范。我2015年9月入学后发现,上面的安全措施并未落实。”
(《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