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10岁女遭强奸后窒息死亡 凶手经二审由死刑变死缓惹家属不满
撰文: 彭琤琳
出版:更新:
陆媒近日报道广西男子奸杀10岁“百香果女孩”的二审结果。据遇害杨姓女童的家属透露,广西高院3月25日作出二审判决,撤销一审对凶手杨男的死刑判决,改为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并限制他减刑。但杨女的家属对二审结果强烈不满,并准备申诉。
来自广西灵山的杨女生前是一名小学四年级学生,其父亲在她1岁时为救一名落水者遇难,她由母亲抚养长大,家中靠种地和打零工维持生计。2018年10月4日,杨女摘了自家果园的百香果,独自送到不远处的收购点贩卖,其后拿著卖水果赚得的32元(人民币.下同)回家,途中却被心生邪念的杨男伏击。
根据法院判决材料显示,事发当日杨男企图对其杨女施暴,杨女反抗并大声哭喊,被杨男用手掐脖致昏迷,随后被装入蛇皮口袋带入某山岭。杨女醒后又被杨男用刀刺伤双眼及颈部,随后遭到杨男奸淫,32元也被抢走。杨男将杨女将装入蛇皮袋,通过滚、搬等方式带下山岭,至一水坑中浸泡,后将其抛弃在一处山坡。
经鉴定,杨女的死因是被他人强暴伤害过程中,胃内容物反流进入气管、支气管和气管被锐器刺破,气管外周围血管损伤出血,血液直接流入气管、支气管,造成气管、支气管填塞致机械性窒息而死亡。
去年7月12日,一审法院认为,杨男奸淫幼女,致人死亡,其行为构成强奸罪,因性侵是10岁的未成年人,手段极其残忍、情节极其恶劣,应从严惩处;杨男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属自首,可从轻或减轻处罚;但其罪行极其严重,决定对其不予从轻处罚,因此判处杨男犯强奸罪处死刑,并责令其退赔32元给杨女的母亲。此后,杨男不服判决提出上诉。
及至今年3月25日,二审法院认为,杨男父亲规劝陪同杨男到公安机关投案,投案后如实供诉犯罪事实,属自首,杨某的自首行为对案件侦破起至关重要的作用,改判其犯强奸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并对他限制减刑。
(红星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