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医生1个月接诊3000病人猝死 行政覆议终获认定工伤

撰文: 布蓝
出版:更新:

湖北省仙桃市三伏潭镇卫生院的医生刘文雄本月13日在家中猝死,不过,由于他并非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俗称武汉肺炎),也未在规定的工作时间与地点死亡,市人社局其后作出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事件引起争议,其家人也申请行政复议。
湖北省仙桃市人社局于3月7日撤销了之前不予认定工伤的决定,宣布刘文雄为在防疫备勤过程中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死亡,予以认定为工伤。

据《法制日报》报道,早前,仙桃市政府于3月6日决定,撤销仙桃市人社局作出的《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并责令人社局在60日内重新作出决定。

刘文雄是湖北省仙桃市三伏潭镇卫生院的一名门诊内科医生。据此前媒体公布的一份《医生每日就诊量》统计表显示,刘文雄在1月12日至2月12日共接诊患者3,181人。而在1月31日,刘文雄就有胸痛、心慌等身体不适症状,因防疫任务重没请假治疗。

2月13日凌晨,他出现了胸痛、气喘等症状,虽经急救仍然不幸离世。《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显示的诊断死亡原因为“急性心肌梗死”。

事实上,中国人社部、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早在1月23日就发布了《关于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有关保障问题的通知》。《通知》规定,“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预防和救治工作中,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或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死亡的,应认定为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按照上述《通知》内容,刘文雄虽然属于一线医护工作人员,但并不符合“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死亡”人群的规定。

但刘文雄的家人认为,“虽然不是牺牲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但这段时期他的工作时间及工作场所已延及居家,况且也不排除刘文雄具有因感染新冠肺炎死亡的极大可能性”。

刘文雄生前所在单位三伏潭镇卫生院也认为,刘文雄是在疫情防控“战时状态”期间死亡,不应机械认定工作时间及工作地点,或机械理解法律条款。刘文雄的病发死亡系超时间超负荷在岗工作导致,应当认定为工伤。

2月27日,仙桃市司法局作为仙桃市政府的行政复议机构,于当日正式受理了此案。仙桃市政府查明,1月12日至2月12日,刘文雄共诊治内科门诊病人3506人次,其中一般发热病人670人次。防疫期间,医院还将刘文雄电话号码在发热门诊对外公布,刘文雄确实存在休息时间通过电话、微信接受病人问诊的情况。

仙桃市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书显示,“刘文雄的工伤认定应综合考虑抗疫特殊时期的工作情形,不应机械的界定‘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仙桃市政府随后撤销了仙桃市人社局此前的《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