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擬推行「大額現金管理」 深圳市民提取超過20萬元現金須登記

撰文: 叶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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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日前发布消息,称“为推动大额现金管理工作,探索大额现金管理实现路径”,起草《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在河北省、浙江省、深圳市试点开展大额现金管理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稿)》,其中私人帐户的管理金额起点分别为河北省10万元、浙江省30万元、深圳市20万元。
换言之,三地的市民要存取超过指定金额或以上的现金,就必须要事先登记。

《通知(意見稿)》擬對河北省、浙江省、深圳市的人民銀行分支機構,相關銀行業金融機構提出展開大額現金管理試點工作的原則要求,明確試點任務、保障措施和實施計劃。

在全面規範銀行業金融機構大額現金業務方面,《通知(意見稿)》明確大額現金存取業務管理範圍、規範大額取現預約業務、建立大額存取現登記制度、建立大額現金業務風險防範制度、建立大額現金分析報告制度、建立大額現金業務監督檢查制度。

「大額現金管理」將率先在河北省、浙江省、深圳市的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相關銀行業金融機構進行。(視覺中國)

此外,《通知(意見稿)》亦提出要探索大額現金綜合管理措施,包括特定行業企業大額現金交易記錄及報告、特定行業企業大額提現及用現管理、個人帳戶大額用現管理、個人現金收入報告、大額現金出入境監測。

具體而言,試點為期兩年,並分地區分階段實施。第一階是在河北省全面規範商業銀行大額現金業務,並探索邢台市房地產行業、秦皇島市醫療行業企業記錄並報告大額現金交易。至於第二階段就是在浙江省、深圳市推廣全面規範商業銀行大額現金業務試點內容,在浙江省探索批發零售、房地產銷售、建築、汽車銷售行業企業大額取現及用現額度管理,在深圳市探索強化對私人帳戶大額用現管理、加強大額現金出入境及香港地區人民幣現金業務情況監測,選擇適宜地市探索推動個人收入報告措施。

據內地官媒引述人民銀行有關人士解釋,之所以要展開大額現金管理,是由於近年來內地愈來愈多的大額現金交易集中在特定領域、特定人群、特定時期,「現金流通綜合效率不高,給國家治理現代化帶來負面影響」,加上其他發達國家普遍把大額現金管理作為社會治理和國際合作的重要內容,採取從嚴從緊的管控措施,「適應當前形勢需要,我國亟須加強大額現金管理,保障合理需求,抑制不合理需求,為遏制利用大額現金進行違法犯罪提供支撐」。

內地官媒在報道中強調「大額現金管理」不會影響到社會公眾的日常經濟活動。(視覺中國)

其中試點選擇在河北、浙江及深圳,一來是河北省銀行業金融機構大額現金業務管理基礎較好,浙江省、深圳市則是全國現金投放重點區域,浙江省一些行業及個人帳戶大額使用現金的情況突出,而深圳及香港之間人民幣現鈔跨境流動普遍。

但報道亦強調,大額現金管理不會影響到社會公眾的日常經濟活動,絕大多數社會公眾日常現金使用量,都會低於規定的大額現金管理金額,不會受到任何不便影響,「目前我國如現金、票據、轉帳、網上、移動等支付方式多且應用廣,多元化支付方式能夠滿足絕大多數社會公眾日常生產生活的需要」。

(新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