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客高中生窃上亿条个人资料售卖 获刑3年半忏悔:做个普通人

撰文: 姜庚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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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信宜一名现年18岁的高中生刘某,自学编程技术并研发黑客软件,利用网站注册漏洞盗取上亿条个人资料,在境内外网络上公开售卖,获利近2万元,今年4月被法院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半,并处3000元罚款。
刘某近日在看守所接受传媒访问时忏悔表示,相比做一个特别的人,“可能还是做普通人比较好”。

刘姓高中生被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半。(示意图/视觉中国)

警方调查发现,刘某是一名高中理科生,家庭条件优越,从小就对电脑十分感兴趣,经常利用节假日自学电脑技术,还通过翻墙软件浏览境外网站“取经”,其父母因为工作繁忙,以为刘某只是玩电脑,所以持放任态度。到高中阶段,刘某已掌握独立编写软件程式的能力。

据刘某交代,从2017年下半年开始,其在各大讨论区看到查询网络用户个人资料的方法,就想到透过自己学到的技术获取他人的个人资料。他编写出能批量获取用户资料的软件,租用资料库储存窃取的资料,并在境外租用10多部伺服器,用1个月非法获取上亿条公民个人资料,全部储存于自己的资料库中。

此后,刘某在境内网络建立起微信、QQ群组,在境外使用Telegram等聊天工具,自助编写资料查询机械人,以月费形式向他人兜售资料库查询服务,并在境外以比特币为交易货币贩卖资料库长达两个月,总共获利近2万元。后来刘某因担心警方发现,将资料库封存不再售卖。

案发后参加高考落榜

承办检察官指出,该案数据总量大,非法获取公民个人资料精准,危害公民个人资料安全和国家数据资讯安全,应当对刘某批捕。但刘某案发后正逢高考,在侦查环节警方对其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并准许其参加高考,然而刘某还是落榜。

刘某在看守所表示,他没有什么朋友,平时聊的多数是网友,从未见过面,父亲是他唯一的倾诉对象。“我对历史和宗教很感兴趣,但有些话题不知道怎么和别人聊。父亲会静静听我说,尽管大多数时候他也搭不上甚么话。”他又表示,相比做一个特别的人,“可能还是做普通人比较好”。

(中国青年报、每日经济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