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兽父多次性侵亲生女儿判监13年 遭撤销监护人资格

撰文: 姜庚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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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资阳安岳县一名现年37岁的陈姓男子,于2016年7月至2018年9月间,多次与不满14岁的亲生女儿发生性关系,首次发生时女儿甚至未满12岁。陈男今年7月被法院以强奸罪判处13年有期徒刑。
及后,县检察院依法向民政局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后者向法院申请撤销陈男的监护人资格。10月21日上午,县法院在邑州监狱就该案公开庭审,宣判撤销陈男的监护人资格。

陈男被撤销监护人资格。(封面新闻)

去年12月28日,安岳警方以涉嫌强奸罪对陈男刑事拘留。经县检察院提起公诉后,法院审理后认为,陈男明知被害人是未满14岁幼女,长期多次对其实施性侵害,情节恶劣,严重危害其人格尊严和身心健康。今年7月,安岳法院以强奸罪判处陈男有期徒刑13年。

期间,受害的女儿饱受舆论压力,不仅父亲下跪劝他改变供词,母亲和祖母亦对她施压,令她几欲辍学,并罹患重度抑郁和重度焦虑,一度自伤自残。年迈的外婆不得不将她接到县城舅舅家生活,但孩子需要独自步行逾1小时返放学。

检方冀舅舅扮演父亲角色

考虑到陈男对孩子造成的伤害,安岳县检察院认为他难以继续行使监护权,2019年7月22日依法向县民政局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县民政局向县法院申请,撤销陈男对孩子的监护人资格。民政局采纳建议,向法院提出申请。

10月21日上午,县法院合议庭经审理认为,陈男不再适合担任监护人,合议庭经评议后,当庭依法作出判决,自当日起撤销其对女儿的监护人资格。针对未来受害人家庭教育中父爱缺位,县检察院与教体局对接,帮助孩子转入离其舅舅家最近的学校,并说服孩子母亲放弃在外地打工,希望舅舅能扮演起父亲的角色,让受害人逐步走出阴霾。

(封面新闻、观察者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