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播性病罪】重慶男明知感染愛滋仍嫖娼 判監1年

撰文: 姜庚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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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一名男子明知自己感染爱滋病病毒,仍进行嫖娼活动,近日重庆市云阳县人民法院进行不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以传播性病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3000元人民币。中国法院网周一(16日)发布这一消息。

根據案情,被告人陳姓男子於2019年3月查出感染1型愛滋病病毒(HIV),自4月起接受愛滋病抗病毒治療,至今未癒。5月15日,陳男在雲陽縣一出租屋內,與王姓賣淫女子發生一次無保護的性關係,被警員當場抓獲,陳男主動交代了自己明知已感染愛滋病病毒嫖娼的事實。

事發後,王女於2019年5月、8月,先後兩次到重慶市公共衛生醫療救治中心檢查,結論均為未感染愛滋病病毒。

雲陽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陳男明知自己已感染愛滋病病毒而進行嫖娼,其行為已構成傳播性病罪。鑑於陳男有自首情節,且自願認罪認罰,依法對其從輕處罰,當庭作出上述判決。宣判後,被告人當庭表示服從判決。

(南方都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