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卫过当?】云南醉汉持菜刀砸门 90后退伍女兵反杀遭起诉
去年发生在江苏的昆山反杀案曾引起内地社会对于“正当防卫”的热议,而近日在云南丽江,又一单事关“正当防卫”的案件引起关注。26岁唐姓女子在回家时被李姓醉汉拦下骚扰,之后两小时内再遭到对方数次挑衅。后者甚至还手持菜刀追到唐女家门不停狂砸。
唐女在忍无可忍情况下,在家中拿出两把水果刀出门理论,却反遭李男脚踢,于是愤而扑上去与对方扭打,刀尖最终插进李男的右胸造成死亡。而唐女其后遭当地检察院公诉,被指控故意伤害罪。
醉酒男拦车辱骂兼带菜刀砸门
综合陆媒报道,当地检察院的起诉书显示,事发在2月8日晚间11时左右,唐女在回家的路上被喝醉的李男拦截挑衅,对方甚至还跟到家门口不停辱骂。唐女并不打算理睬李男,回家后将遭遇告诉家人。唐父要去找对方理论,过程中却被李男踹了一脚,三人因此爆发冲突,直到李男被朋友拉开。事后李男的父母带著儿子到唐女家致歉,但李男却认为唐父也有动手,也应该道歉,双方对此没有达成共识,李男随后便被家人朋友拉回家。
约2个小时后,即2月9日凌晨1时,李男再次前往唐家,手持菜刀对唐家大门狂砍猛砸,直到朋友赶来再一次将其劝阻拉走,李男的菜刀也被朋友抢走丢掉。
女子持水果刀反杀醉酒男遭公诉
但唐女听到家门被砸的声音,从厨房拿了红色削皮刀和黑色水果刀出门查看状况,没想到刚打开门就被李男踢了几脚。唐女其后冲上前和李男搏斗,期间她先使用随身携带的红色削皮刀打斗,但因一直被对方攻击,她便换了黑色水果刀朝李男挥舞,无意间戳进了他的右胸主动脉。李男送医后最终因急性失血休克身亡,唐女则被刑拘批捕,目前羁押于丽江看守所。
至本月25日,该案起诉书曝光。检方认为,唐女与被害人李男生扭打过程中,持刀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其行为触犯了内地《刑法》第234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唐女具有《刑法》第20第2款的处罚情节,即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丽江永胜县新闻办则在26日通报称,该案正在立案办理中,将择日公开开庭审理。
是否属“正当防卫”惹争议
据唐女的家人介绍,唐女生于1993年,是一名退伍女兵,案发前在丽江从事蛋糕烘培工作。日前唐女的父亲在社交媒体上发言,表示唐家案发当天就已经给了李家家属6万元人民币用于处理后事,并称“这是我们家最大的能力了”。唐父并表示,无法接受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来起诉。
唐女家人目前委托律师认为,唐某行为完全属于正当防卫。“从有利于防卫人的角度分析,从正当防卫的立法本意出发,建议检察机关撤回起诉。”
而据李男家人透露,李男生于1993年,毕业于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学的是体育教育专业,事发前在昆明一家建筑公司上班。李父质疑,案发时其儿子手上没有刀,对方手上有两把刀,“这怎么能算是正当防卫呢?”
案件曝光后,引起网民热议:
“都持刀上门了,还不能还手吗?只能等死吗?”
“难道要等别人砍你后才算正当防卫吗?
“男的有其朋友拉住,构不成实际威胁,男的被拉住失去攻击能力后,女的用刀刺杀他心脏,就相当于用刀杀一个被捆绑的人,当然是故意杀人罪。”
“这根本不属于正当防卫。只要对方手里有刀,你就可以先发制人把对方杀死?然后你属于正当防卫啥事都没有?”
至周二(27日),云南检察院官方发文称,该案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检察院高度重视,已派人阅卷,对案件事实、证据依法全面审查,指导案件办理,案件进展情况将及时向社会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