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政】昆明地铁拟立例禁电子设备外放声音 网民:应全国推广

撰文: 崔德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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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0日,昆明市交通运输局举行《昆明市城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修订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听证会,表示对乘客应遵守的乘车守则作出改动,包括电子设备声音不得外放、醉酒者不可单独乘车等。

《人民日报》最新发起的一项网上投票,37.9%人认为“大声喧哗、视频公放”是坐地铁最讨厌的行为。(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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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意见稿》表示,由于昆明轨道交通客流量日益增大,保持车厢内安静对乘坐感受影响非常重要,但一些乘客在乘坐地铁时不顾其他乘客感受,使用外放电子设备,对其他乘客造成很大的噪声干扰。故此,此次修改增加了“不得在列车内大声喧哗”、“使用电子设备时不外放声音”的规定。

此外,《征求意见稿》增加8岁以下儿童、醉酒者应当由其监护人或者健康成年人陪同,方可进站乘车的规定。同时写道,乘客违反守则,或会被给予行政处罚,并按照规定将有关信用信息纳入交通运输和相关统一信用信息监管平台;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另据官媒《人民日报》最新发起的一项网上投票,询问网民对“坐地铁那种行为最讨厌”的意见,37.9%认为是“大声喧哗、视频公放”,35.6%认为是“放任孩子踢人踩坐位”,另有14.7%和11.8%认为是“候车不排队、抢上抢下”和“吃味道大的东西”。

昆明地铁修例规管电子设备外放声音的消息,在内地网络引起不少关注,不少网民形容为“德政”,应该全国推广:

“非常支持,昆明开了个好头,全国都应该这样。”

“德政,全国推广吧,求你了。”

“最讨厌某音外放。”

值得一提的是,本港运输署早前也曾邀影后叶德娴﹙Deanie﹚拍摄一段宣传片,辑录12种“乘客恶行”,在车厢中放大声量看片和跳舞也是其中之一:

本港运输署曾邀影后叶德娴﹙Deanie﹚拍摄一段宣传片,辑录12种“乘客恶行”,在车厢中放大声量看片和跳舞也是其中之一。(片段中乘客道:“我校细声啲啰。”Deanie便说:“唔系呀!闩咗佢呀!”)﹙运输署宣传片《搭车顾自己 都要顾人哋》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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