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推出“电子结婚证” 民政部:仅作个人纪念不具法律效力

撰文: 崔德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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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8月)初,浙江、江苏、江西、福建、重庆五省市宣布,新人登记领取纸本结婚证明后,可在支付宝透过人脸辨识技术,从当地“一网通办”的小程式中领取“电子结婚证”。
一时之间,结婚证“无纸化”的消息在内地引起讨论,甚至有网络文章写道,电子结婚证可以用于购房贷款办理、房产过户、继承遗产、财产公证、子女入学,“结婚不用去民政局”。
对此,中国民政部解释道,“电子结婚证”仅能作个人纪念,并不具法律效力。

“电子结婚证”近来备受吹捧,但民政部表示,其仅作个人纪念,不具法律效力。(视觉中国)

民政部社会事务司婚姻管理处处长郝海波表示,“电子结婚证”只是以电子卡片形式展示的婚姻登记信息记录,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婚姻登记电子证照”,并不具备相应的法律效力,也不能代替以往的实体结婚证。

他强调,个别媒体宣传所谓的“结婚不用去民政局,可在支付宝领取电子结婚证”显然是误读。无论是结婚登记还是离婚登记,当事人都需要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携带相关材料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郝海波指出,根据国家标准及有关要求,“电子证照”作为具有法律效力和行政效力的专业性、凭证类电子文件,日益成为市场主体和公民活动办事的主要电子凭证,但这些“电子证照”暂不提供给个人,仅供政府机关内部有条件使用。而所谓的“电子结婚证”是,在结婚领证后或者离婚领证后,在支付宝等App上通过本人授权查询到本人婚姻登记的电子记录。“这显然不属于国家机关签发的电子证照,目前不能作为婚姻证照使用,所以也没有相关的法律效力。”

正推动实现婚姻电子证照

郝海波续指,目前的“电子结婚证”只是一种无法律意义的个人纪念,但目前民政部正在推动婚姻电子证照的实现,“今年7月18日,由民政部起草的《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结婚证》和《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离婚证》标准已经由国务院电子政务办正式发布,下一步将按照国家电子证照管理使用的要求,推动婚姻登记电子证照在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