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男子在海南抢劫杀人潜逃24年 被抓时竟已成乡镇干部
撰文: 姜庚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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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年8月31日,海南省琼山市发生一宗劫杀案,宋某、李某、江某三人持尖刀将罗某杀死、将杨某刺伤后将18万元分赃。3人作案后逃离现场,及后宋某、江某被警方抓获,分别被判处死刑和死缓。
然而李某却一直潜逃,直到2018年4月,警方在李某家乡将其抓获。被抓时,李某竟已成为一名有事业编制的乡镇干部。
1995年8月31日,宋某以出售私家车为由,骗被害人罗某、杨某去位于琼山市某镇买车,3人开车载江某到一处道路后停车,江某拔枪、李某拔刀,逼迫2名被害人下车并实施抢劫,持尖刀将罗某杀死,将杨某刺伤,最后3人返回车上,将被害人携带的人民币18万元购车款分赃。
事发后,宋某、杨某被抓获,但李某却改名后一直在逃,及至2018年4月才被发现身处河北省唐县。经核实,李某正是海口市公安局网上追逃的疑犯,其对涉嫌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潜逃24年终落网
据报道,李某被抓时已成为一名乡镇干部。据他供述,当年作案以后他到其他地方打工,由于重名的人太多,为了把以前在海南抢劫、杀人的事情撇清便改名。及至2016年,他回到家乡,由于去海南以前曾在当地种子公司工作,属事业机构的正式在编职工,他得以进入乡政府工作。
当地的乡长在证言中称,李某在乡政府是事业编制,主要负责安全生产监查、是安监所的所长。他不清楚李某去过海南,李某也从来没有告诉过他们,直到李某因涉嫌故意杀人罪、抢劫罪被逮捕,乡政府才清楚这个事情。
陆媒近日查询到海南海口中院公布的该案一审判决书显示,李某伙同他人持械采用暴力抢劫数额巨大,并与同案犯持刀多次划刺被害人的颈部,致1死1伤,其行为构成抢劫罪、故意杀人罪,依法应数罪并罚,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以抢劫罪判处无期徒刑,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北京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