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大官威】速递员货物被偷后报警 公安:自己丢的东西自己负责

撰文: 王兆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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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6日,陕西西安一名速递员张先生在送件的途中,进一家药房洗毛巾,花了两分钟的时间,出来以后,发现自己一箱价值万元(人民币,下同)的茅台酒不见了。监控显示,一对男女路过,男子将这一箱酒抱走了。

张先生迅速向辖区派出所报警。不过,出乎意料的是,值班民警居然称,张先生的情况属于丢失物品,不在立案调查范围内,自己丢的东西自己负责!

张先生先后四次前往派出所,但派出所民警始终拒绝立案。民警称,张先生自己找到失物了,可以再来找警方帮忙。

此后张先生向媒体求助,而面对媒体,民警依然表示,这是张先生自己的责任,他还声称:“你可以把我说的这句话录下来!”

失主张先生。(影片截图)

目前,张先生已经赔付客户茅茅台的损失1.2万元,他说,这相当于他三四个月的工资。

此事经媒体曝光后,引起网民强烈反响。全国各地网民都对办案民警表示极度不满,也有不少网民“现身说法”,讲述自己此前报警后遇到的种种刁难。

网民热议:

“这么不作为要这种民警有何用?”

“那我们可不可以说他的工资自己负责?”

“他只是说出来了,警察都是这么想的,只有他说出来了。”

“恶人之所以可以为所欲为,就是因为公权力的不作为。”

“我手机被偷,到(西安)车站附近派出所报警,各种搪塞,警察例行笑嘻嘻给我做笔录,我问这手机能找回吗,回答是‘实话告诉你吧,不可能的’。”

“我前些年丢了几个手机去报案都是这种差不多的回馈啊,‘你自己怎么不好好看好自己的东西?’”

(陕西都市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