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狗贩卖】江苏汉毒杀宠物犬被发现 驱车拖行狗主逾40米

撰文: 崔德兴
出版:更新:

在江苏扬州宝应县,两名男子早前利用剧毒氰化物毒杀别人家的宠物犬,被狗主发现后,还驱车将主人拖行40余米,后遭到村民合力拦下。警方接报到场后,发现两人是“惯犯”,多次毒杀狗只并在不作任何处理下,直接将狗卖给肉摊摊主。如果人类食用,可能导致中毒。

内地合法食用狗肉,有不法之徒毒杀狗只变卖。(示意图/资料图片)

事发于2018年10月21日下午,家住宝应泛水镇的王男正在家附近的田边打水浇菜,突然听到家门口有动静,循声望去,看到所养的小土狗正在地上抽搐,一名戴著头盔的男子跑过去,把狗拿起来并放在一辆摩托车上逃跑。

王男见状立即冲前并抱住摩托车的后备箱。但偷狗贼置之不理,继续向前行驶。王男没有放手并被拖行40余米,村民们之后闻声赶来,合力将偷狗贼拦下。

在偷狗贼携带的麻袋里,众人找到手弩、毒针等犯案工具。当警员接报到场后,便将偷狗的刘姓男子带走审查,再将同党李男拘捕归案。

人类食用被毒杀狗只或致中毒

经审讯发现,两人原来是惯犯,骑著摩托车流窜乡村多次毒狗,并在未经任何处理下,以每公斤8.4元(人民币,下同)的价格将被毒杀狗只卖给狗贩。

公安机关随后送检当场缴获的5条狗尸,发现狗尸体内存在毒素“氰化物”,其进入血液后,能使血液很快凝固,最终导致呼吸停止。而这些被毒死的狗肌肉组织中也可能会残留氰化物成分,如果人类食用,可能导致中毒。

案件在本月22日在宝应法院审判,刘男被判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李某被判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6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