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父母迫子女跳三轮车碰瓷讹诈:骨折是“好机会”要多做几次

撰文: 崔德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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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道是“父虎不吃儿”,但现实中有些父母,心肠可能比老虎更歹毒。浙江省检察院近日公开的一个“典型案例”,就是如此。该案例显示,浙江一对父母多次强迫子女在搭乘三轮车期间跳车,以此“碰瓷”讹诈司机赔偿。

小金被迫从三轮车上跳下。(网上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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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指,2016年8月至2017年10月间,浙江一对父母多次带时年14岁的小金(化名)和9岁的妹妹坐三轮车,期间强迫他们自行跳车,以假装被摔伤的方式“碰瓷”,诈骗多名三轮车司机钱财合共1.5万余元(人民币,下同)。

同类事件发生至少二十次,小金每次都会受到不同程度的损伤。最严重的一次,更因为头部先著地而造成颅骨骨折。但小金的父母并没有让他好好休养,反而表示骨折是个“好机会”,可以“多做几次”。

“故忌重施”被司机认出报案

事件最终东窗事发,源于2017年10月,小金“故忌重施”时,被一名曾经受骗的三轮车司机认出,因而察觉他们是“碰瓷”并报警求助。人证物证俱在,小金父母最终被警方拘捕。

小金的父母被捕后自白,自己从电视节目中得知这类讹诈手法,又称因为欠债多,才会教儿子“跳车碰瓷”。而如果儿子不愿意,他们就会出手体罚,令小金不得不从。

案件近日在法院审理。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小金父亲罗某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5000元,判处母亲刘某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此外,罗某对小金的监护权被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