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害公共安全】为1蚊车钱掌掴巴士司机 海南女子判囚4年
撰文: 彭琤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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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发生过多宗乘客抢夺巴士司机方向盘,甚或殴打司机的恶性案件。
去年发生在海南海口市的女乘客掌掴巴士司机案,周四(9日)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当地法院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依法判处涉事女乘客陈某荣有期徒刑四年。
据陆媒报道,去年12月27日,陈某荣坐上一辆30路巴士准备前往海口西站。陈某荣上车询问巴士司机符某明到西站多少钱,符某明回答“分段收费,全程2元,过西站之前是1元,从西站之后是2元。”陈某荣质疑符某明乱收费,并说“之前都是1元钱”。
没多久陈某荣又返回驾驶座指责符某明,并拉扯符某明询问工号,声称要投诉。当抵达海口汽车西站时,符某明见女乘客未下车,就提醒了她,陈某荣说不下车,符某明于是继续行驶,并问陈其荣“你是不是每次坐车这段路都是1块钱?如果你每次都是1块钱那说明你逃票了。”
随后车行至某个车站时,由于较多乘客上下车,巴士等了稍长时间才重新起步,陈某荣随即再向符某明“开火”,认为其故意刁难想要浪费自己的时间,扬言要投诉司机,并动手掌掴正在开车的符某明。符某明在被打后则立刻将车停稳,其后报警并关闭车门等候民警将陈某荣抓获。
虽然陈某荣事后感到后悔,称其已认识到当时的行为是一个错误,不应该太过于冲动去打司机。但法院经审理判定肇事者陈某荣无视国法、不顾公共安全,殴打正在行驶过程中的巴士司机,其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在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的量刑范围内判处4年有期徒刑。
(观察者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