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衰冲动】广西汉用车匙刮花挡家门保时捷 赔2.5万再被罚4000元
撰文: 崔德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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冲动惹祸!广西南宁一名男子,因不满有人将保时捷私家车停在他家门,一时激愤下用车匙刮花该保时捷。
男子事后因故意毁坏财物罪被判刑,向车主赔偿2.5万之余(人民币,下同),再被法院判处4000元罚款。
事件发生于去年(2018年)4月7日晚,家住南宁市横县横州镇阿强(化名)驾车回家时,发现一辆保时捷私家车停放在他家门口,令他无法把车泊回家中。阿强很生气,冲动下用汽车钥匙将这辆保时捷车身多处刮花。
阿强此举却涉嫌触犯法例。经横县价格认证中心认定,保时捷汽车被损毁的合理修复价格为8100元,阿强要主动向车主道歉,并赔偿对方2.5万元。而在日前,阿强被控故意毁坏财物罪,案件在横县法院开庭审理。
横县法院审理指出,阿强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综合其犯罪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一审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对阿强处以4000元罚金。一审判决后,阿强表示服判。法院又指,本案两名涉案者都有错误,若保时捷车主在停车时征求屋主的意见,若阿强在行事时多想一想后果,这宗官司大可免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