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妇携子弹过机场安检被查获 声称用来辟邪 被罚1000元

撰文: 朱加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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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0日(周日),一名51岁女子在四川凉山州的西昌青山机场过安检时,安检人员从其随身携带的双肩包内查获一枚子弹。这名女子称子弹是三年前放在背包内用来辟邪的,后来时间久了就忘记取出来。

一名女子携带子弹过机场安检时被查获,图片为示意图。(网络图片)

据报道,涉案的四川王姓妇女原要乘坐航班到昆明,但在过安检时被安检人员查获子弹。机场公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规定,给予王某行政罚款1000元(人民币,下同)的处罚,并收缴其子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除国务院另有规定的外,乘坐民用航空器的,禁止随身携带或者交运枪支、弹药、军械、警械等物品;违反第三十二条有关规定,尚未构成犯罪的,民航公安机关可以处以5000元以下罚款、没收或者扣留非法携带的物品。

(《红星新闻》)